【普法讲师团】金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信息(沿用)
金法宣办〔2023〕4号
关于成立金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区法宣办决定成立金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经各部门广泛推荐,区法宣办审查,遴选了具有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4名法律专业人员和行业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区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区法宣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讲师团成员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一)根据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法治宣传教育资料编写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要充分发掘我区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我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金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法治宣传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及时向区法宣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情况。
区法宣办联系电话:3622609
区法宣办邮箱:286978304@qq.com
附件:金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六安市金安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金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吴昌彬 金安区纪委常委
杜 军 金安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 旭 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法庭法官助理
孙同川 金安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杨 程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刘贵芳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单 岩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陆洋洋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魏治全 金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赵正祥 金安区司法局东河口司法所所长
郭 健 安徽大别山律师所主任
李 甫 安徽英锐律师所主任
梁昌胜 安徽梁昌胜律师所主任
谭劲松 安徽徽安律师所主任
殷 杰 安徽知勤律师所主任
赵 刚 安徽中皋律师所主任
胡宗保 安徽德直律师所主任
常 瑛 安徽尚知律师所主任
程光傲 安徽雅润律师所主任
张 华 安徽良第律师所负责人
陈 磊 安徽大森(六安)律师所主任
冯东升 安徽中特(六安)律师所主任
李 涛 安徽徽天(六安)律师所主任
张 添 北京市京豪(六安)律师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