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报告】金安区2018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省审计厅组织对金安区2018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在我区发现并指出八个方面主要问题。为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市区领导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批示精神,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靶向发力、彻查实改,进一步规范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管护质量达标,为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筑牢基础。
二、整改任务
(一)12203.5亩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与现状不相符。
1、反馈问题:金安区2018至2021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中有12203.5亩非农田。
2、整改措施:已规划在2023年孙岗镇“小田变大田”项目中落实补建6000亩,中店镇“小田变大田”项目中补建1000亩,剩余5203.5亩规划分两年补建。计划于2024年补建3000亩、2025年补建2203.5亩。
3、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7963.8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位于禁止或限制区域,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
1、反馈问题:2018至2021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有7963.88亩位于禁止或限制区域,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498.33亩、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5369.3亩。
2、整改措施: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498.33亩,我区在选定项目区时,由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共同确认,实施区域为耕地保护范围,工程没有大拆大建,仅对现有耕地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对沟渠的清淤加固等水土保持工程,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正常进行粮食生产。目前,正在申请办理论证审批手续,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论证审批,若论证不能通过,在2024年补建。
关于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5369.3亩,合计5465.55亩高标需补建,计划分两年利用“小田变大田”项目进行补建,分别是2024年补建3000亩、2025年补建2465.55亩。
3、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城北镇
(三)违规占用高标准农田1579.45亩。
1.1反馈问题:高标准农田“非粮化”56.63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1个项目挖塘养殖占用56.63亩。
1.2整改措施:因此处地形低洼,不宜耕种,保留坑塘蓄水灌溉,计划于2024年“小田变大田”项目落实补建56.63亩。
1.3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1.4责任单位:东桥镇
2.1反馈问题:高标准农田非农化1522.82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建设生态公园占用921.87亩、修路占用361.11亩、造林占用239.84亩。
2.2整改措施: 2022年已将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公园)内760亩恢复耕地,进行了秋种耕作。剩余762.82亩计划于2024年利用“小田并大田”项目补建。
2.3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2.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城北镇
(四)未能集中力量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1、反馈问题:一是金安区2019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规划面积13.5万亩,其中“两区”地块7.42万亩,仅占54.96%。二是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实际建设高标准农田17.04万亩(上图入库面积),其中“两区”地块9.78万亩,仅占57.39%。
截至2021年底,金安区“两区”尚有30.24万亩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73.36万亩,累计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43.12万亩)。
2、整改措施: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中已严格科学规划,优化项目布局,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实施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后年度逐步将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效果未达预期。
1.1反馈问题:亩均投入不足。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于1500元(2021年后不低于2250元),但金安区2018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年实际亩均投入分别为1318元、1315元、1315元、1828元。按项目细分,除金安区椿树镇、孙岗镇、东桥镇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5万亩的亩均投入为1696元外,其他项目均未达到规定投资标准。
1.2整改措施: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加大区级配套资金,亩均财政资金投入达2581.71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安排资金达2508.9元,均超出投资标准2500元/亩。以后年度将继续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认真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亩均投入标准,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环节加强把关,严格落实亩均投入标准。
1.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1.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反馈问题:工程举措针对性不强,部分地块地力提升不够。2021年,金安区实施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年度更新评价工作,金安区耕地划分为1-10级(级数越小,耕地质量水平越高),全区平均等级为3.75级。审计分析发现,2018年至2020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有53485.12亩被评为4-9级,低于全区平均保护的地力等级,亩数占建成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6.34%。其中还有农田林网化低等级地块面积为18672.09亩;灌溉能力不满足的地块面积为377.90亩。
2.2整改措施:2019-2021年每年项目实施后,均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耕地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每个项目的地类等级都有所提升。下一步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规范进行布局,加强工程举措。土地平整实施中耕作层的剥离与回填;坡面地形的田块修筑结合沟道治理及坡面防护,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逐年向下方翻土耕种,减缓田块坡度;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升灌溉与排水功能;改良土壤,增施有机肥、农家肥、种植绿肥等,综合提升地力,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持续加强农田林网化等级低地块的改造,农田防护布设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并与生态林、环村林相结合;农田防护林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造林密度及树种配置。要求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2.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2.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2.38万亩高标准农田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反馈问题:截至2022年5月,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有2.38万亩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占同期上图入库面积17.04万亩的13.97%。
2、整改措施:我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内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2.38万亩,前期核定材料已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已与区国土资源局对接,待省级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时,将其划入高标农田范围。
3、整改时限:待省级统一部署启动
4、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七)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1.1反馈问题:部分田间道路被用于种植农作物。望城街道三岔河村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素土路(编号L008)、施桥镇半个店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素土路(编号L013)被种植农作物,影响正常通行。
1.2整改措施:下发了整改通知到望城街道办事处、施桥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乡镇街,已清除种植的农作物,素土路恢复正常通行。
1.3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1.4责任单位:望城街道、施桥镇
2.1反馈问题:部分项目标识牌损毁、标识错误。金安区东桥镇马集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沟渠(编号X012)部分被施工损坏未维修;张店镇塘墩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路牌标识错误,将编号L001道路牌标识在节制闸上;双河镇高峰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标识牌损毁;孙岗镇松墩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泵站(编号P001)标识牌脱落损坏。
2.2整改措施:已下发整改通知到相关乡镇街,对损坏的沟渠进行了维修,恢复正常使用;对标识牌脱落损毁或安装错误等已重新制作,待安装完成验收。
2.3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2.4责任单位:东桥镇、张店镇、望城街道、孙岗镇
3.1反馈问题:部分项目建设的渠道损坏、堵塞,影响正常使用。孙岗镇黄堰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93)梯形锁块护坡部分损毁;张店镇塘墩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渠道损毁;横塘岗乡岩湾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03)梯形锁块护坡两侧有部分损毁;先生店镇大旺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11)部分堵塞。
3.2整改措施: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到相关乡镇,对已损坏的沟渠进行了清淤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3.3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3.4责任单位:孙岗镇、张店镇、横塘岗乡、先生店镇
4.1反馈问题:个别路段防护林成活率低。金安区东桥镇马集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编号L001)两旁防护林成活率不足30%,成活率低。
4.2整改措施:已下发整改通知到东桥镇人民政府,现已对编号L001道路两旁防护林进行了补植清点统计,待2023年3月底前完成补植验收。
4.3整改时限:2023年3月底
4.4责任单位:东桥镇
5.1反馈问题:个别泵站闲置未用。金安区孙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泵站(编号P006)门口道路被杂草遮蔽,泵站未通电、闲置未用。
5.2整改措施:审计组指出问题后,已积极整改,当即清除泵站门口道路杂草,接通电源,启动试水,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整改到位。
5.3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5.4责任单位:孙岗镇
(八)其他问题
1.1反馈问题:规划工作不够严谨,未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效衔接。金安区在制定规划时,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733.54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4250.67亩、林地328.47亩、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等共5408.93亩不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规划范围。
1.2整改措施: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的统筹与衔接工作,在编制《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方面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征求意见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结合专家组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成果,《规划》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避免各自为政。
1.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1.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反馈问题:上图入库数据不准确。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建成总面积169457亩,上图入库总面积170433.36亩,上图入库总面积比实际建成总面积多976.36亩。如:金安区2018年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双河镇片)实际建成面积7555亩,上图入库面积7826.98亩,上图入库面积比实际建成面积多271.98亩。
2.2整改措施:我区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文件规定,将逐级申请修改上图入库登记表数据,确保图、数一致性,达到上图入库数据质量要求。
2.3整改时限:2023年6月
2.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1反馈问题: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2018年至2021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共17.11万亩,实际建设完成16.95万亩。其中2018年建设任务3.61万亩,实际完成3.45万亩,当年建设任务未完成。
3.2整改措施:2018年至2021年我区建设任务有1600亩未完成,规划于2024年利用“小田变大田”项目补建。
3.3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3.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1反馈问题:未按设计、规范标准施工。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按设计图、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金安区张店镇白塔寺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擅自调整项目,其四条道路(编号L002、L003、L004、L008),实施地点在规划项目区范围外。金安区孙岗镇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中建设材料未按设计施工,其三房郢路规划设计为80CM炮渣石垫层,实际使用建筑垃圾作为垫层。
4.2整改措施:张店镇白塔寺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工程变更资料已上报,正在等待批复。从2023年开始,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范围内原则不再修建水泥路;孙岗镇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算时已将道路碎石材料费用扣除,没有结算碎石垫层材料款;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道路无质量问题,可正常通行。
今后,我区将强化施工监管,压实相关责任,坚决按图施工,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4.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1反馈问题:项目规划设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规划设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1)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无勘察设计资质。金安区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为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证书,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2)合同要素不完整。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7个标段,其中4个标段的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1个标段的监理合同未签署日期。
5.2整改措施:我区今后将严格执行《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相关规定,规范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要求设计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机构承担。
4个标段的施工合同和1个标段的监理合同未签署日期,现已整改完毕。以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工程项目资料。
5.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5.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1反馈问题:部分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2021年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验收,审计发现,2020年度实施的6个建设项目在初验时均未进行竣工决算。
6.2整改措施:2020年度实施的6个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决算、通过市级验收和审计。我区在以后年度实施项目过程中将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文规定,严格执行验收工作相关要求,规范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6.3整改时限:持续整改
6.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1反馈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经批准实施。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未按规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即发布实施。
7.2整改措施:我区已编制《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方面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征求意见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结合专家组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成果,已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发布。
7.3整改时限:2023年3月底前
7.4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落实。
(二)确保整改质量。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实行专案督办,强化整改过程管控,认真分析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潜在性、沉淀性问题,把问题整改到位,逐条逐项盘点销号,举一反三、确保彻查实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统筹兼顾,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推进结合起来。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破立并进,以反馈问题为突破口,以审计整改为发力点,注重项目管理风险防范化解,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见成效,问题不反复。
附件: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序号 |
问题类型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 |
12203.5亩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与现状不相符 |
金安区2018至2021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中有12203.5亩非农田,其中:林地5772.28亩、果园4020.82亩、养殖坑塘215.24亩、交通运输用地428.33亩、建设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广场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447.46亩、住宅用地1013.19亩、已造林区域306.18亩,造成部分建成面积不实,与现状不相符。 |
已规划在2023年孙岗镇“小田变大田”项目中落实补建6000亩,中店镇“小田变大田”项目中补建1000亩。剩余5203.5亩规划分两年补建。计划于2024年补建3000亩、2025年补建2203.5亩。 |
2025年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二 |
7963.8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位于禁止或限制区域,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 |
2018至2021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有7963.88亩位于禁止或限制区域,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498.33亩、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5369.3亩。 |
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498.33亩,我区在选定项目区时,有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共同确认并在保护的耕地范围,工程没有大拆大建,仅基于对现有耕地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沟渠的清淤加固等水土保持工程,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正常进行粮食生产。目前,正在申请办理论证审批手续,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论证审批,若论证不能通过,在2024年补建。关于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5369.3亩,合计5465.55亩高标需补建,计划分两年利用“小田变大田”项目进行补建,分别是2024年补建3000亩、2025年补建2465.55亩。 |
2025年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城北镇
|
三 |
违规占用高标准农田579.45亩 |
高标准农田“非粮化”56.63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1个项目挖塘养殖占用56.63亩。 |
因此处地形低洼,不宜耕种,保留坑塘蓄水灌溉,于2024年“小田变大田”项目落实补建56.63亩。 |
2024年12月 |
东桥镇 |
三 |
违规占用高标准农田579.45亩 |
高标准农田非农化1522.82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建设生态公园占用921.87亩、修路占用361.11亩、造林占用239.84亩。 |
2022年已将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公园)内760亩恢复耕地,进行了秋种耕作。剩余762.82亩计划于2024年利用“小田并大田”项目补建。 |
2024年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城北镇 |
四 |
未能集中力量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
一是金安区2019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规划面积13.5万亩,其中“两区”地块7.42万亩,仅占54.96%。二是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实际建设高标准农田17.04万亩(上图入库面积),其中“两区”地块9.78万亩,仅占57.39%。截至2021年底,金安区“两区”尚有30.24万亩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73.36万亩,累计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43.12万亩)。 |
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中已严格科学规划,优化项目布局,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实施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后年度逐步将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五 |
实际效果未达预期 |
亩均投入不足。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少于1500元(2021年后不低于2250元),但金安区2018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年实际亩均投入分别为1318元、1315元、1315元、1828元。按项目细分,除金安区椿树镇、孙岗镇、东桥镇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5万亩的亩均投入为1696元外,其他项目均未达到规定投资标准。 |
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加大区级配套,亩均财政资金投入达2581.71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安排资金达2508.9元,均超出投资标准2500元/亩。以后年度将继续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认真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亩均投入标准,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等环节加强把关,严格落实亩均投入标准。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五 |
实际效果未达预期 |
工程举措针对性不强,部分地块地力提升不够。2021年,金安区实施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年度更新评价工作,金安区耕地划分为1-10级(级数越小,耕地质量水平越高),全区平均等级为3.75级。审计分析发现,2018年至2020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有53485.12亩被评为4-9级,低于全区平均地力等级亩数占建成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6.34%。其中还有农田林网化低等级地块面积为18672.09亩;灌溉能力不满足的地块面积为377.90亩。 |
2019-2021年每年项目实施后,均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耕地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每个项目的地类等级都有所提升。下一步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规范进行布局,加强工程举措。土地平整实施中耕作层的剥离与回填;坡面地形的田块修筑结合沟道治理及坡面防护,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逐年向下方翻土耕种,减缓田块坡度;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升灌溉与排水功能;改良土壤,增施有机肥、农家肥、种植绿肥等,综合提升地力,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持续加强农田林网化等级低地块的改造,农田防护布设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并与生态林、环村林相结合;农田防护林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造林密度及树种配置。要求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六 |
2.38万亩高标准农田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
截至2022年5月,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有2.38万亩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占同期上图入库面积17.04万亩的13.97%。 |
我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内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2.38万亩,前期核定材料已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已与区国土资源局对接,待省级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时,将其划入高标农田范围。 |
待省级统一部署启动 |
区自然资源局 |
七 |
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
部分田间道路被用于种植农作物。望城街道三岔河村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素土路(编号L008)、施桥镇半个店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素土路(编号L013)被种植农作物,影响正常通行。 |
下发了整改通知到望城街道办事处、施桥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乡镇街,已清除种植的农作物,素土路恢复正常通行。已完成整改 |
2022年12月底 |
望城街道、施桥镇 |
七 |
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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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标识牌损毁、标识错误。金安区东桥镇马集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沟渠(编号X012)部分被施工损坏未维修;张店镇塘墩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路牌标识错误,将编号L001道路牌标识在节制闸上;双河镇高峰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标识牌损毁;孙岗镇松墩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泵站(编号P001)标识牌脱落损坏。 |
已下发整改通知到相关乡镇街,对损坏的沟渠进行了维修,恢复正常使用;对标识牌脱落损毁或安装错误等已重新制作,待安装完成验收。 |
2022年12月底 |
东桥镇、张店镇、望城街道、孙岗镇 |
七 |
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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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建设的渠道损坏、堵塞,影响正常使用。孙岗镇黄堰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93)梯形锁块护坡部分损毁;张店镇塘墩村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渠道损毁;横塘岗乡岩湾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03)梯形锁块护坡两侧有部分损毁;先生店乡大旺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道(编号X011)部分堵塞。 |
已下发了整改通知到相关乡镇,对已损坏的沟渠进行了清淤维修,恢复正常使用。已完成整改。 |
2022年12月底 |
孙岗镇、张店镇、横塘岗乡、先生店镇 |
七 |
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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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路段防护林成活率低。金安区东桥镇马集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编号L001)两旁防护林成活率不足30%,成活率低。 |
已下发整改通知到东桥镇人民政府,现已对编号L001道路两旁防护林进行了补植清点统计,待2023年3月底前完成补植验收。 |
2023年3月底 |
东桥镇 |
七 |
工程设施管护不到位 |
个别泵站闲置未用。金安区孙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泵站(编号P006)门口道路被杂草遮蔽,泵站未通电、闲置未用。 |
审计组指出问题后,已积极整改,当即清除泵站门口道路杂草,接通电源,启动试水,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良好,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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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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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其他问题 |
规划工作不够严谨,未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效衔接。金安区在制定规划时,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733.54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4250.67亩、林地328.47亩、生态保护区域96.25亩等共5408.93亩不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规划范围。 |
已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的统筹与衔接工作,在编制《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方面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征求意见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结合专家组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成果,《规划》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避免各自为政。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他问题 |
上图入库数据不准确。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建成总面积169457亩,上图入库总面积170433.36亩,上图入库总面积比实际建成总面积多976.36亩。如:金安区2018年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双河镇片)实际建成面积7555亩,上图入库面积7826.98亩,上图入库面积比实际建成面积多271.98亩。 |
我区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文件规定,将逐级申请修改上图入库登记表数据,确保图、数一致性,达到上图入库数据质量要求。 |
2023年6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其他问题 |
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2018年至2021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共17.11万亩,实际建设完成16.95万亩。其中2018年建设任务3.61万亩,实际完成3.45万亩,当年建设任务未完成。 |
2018年至2021年我区建设任务有1600亩未完成,规划于2024年利用“小田变大田”项目补建。 |
2024年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其他问题 |
未按设计、规范标准施工。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按设计图、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金安区张店镇白塔寺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擅自调整项目,其四条道路(编号L002、L003、L004、L008),实施地点在规划项目区范围外。金安区孙岗镇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中建设材料未按设计施工,其三房郢路规划设计为80CM炮渣石垫层,实际使用建筑垃圾作为垫层。 |
张店镇白塔寺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工程变更资料已上报,正在等待批复。从2023年开始,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范围内原则不再修建水泥路;孙岗镇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结算时已将道路碎石材料费用扣除,没有结算碎石垫层材料款;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道路无质量问题,可正常通行。今后,我区将强化施工监管,压实相关责任,坚决按图施工,严格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其他问题 |
项目规划设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金安区2018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规划设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1)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无勘察设计资质。金安区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为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证书,不具备勘察、设计资质。(2)合同要素不完整。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7个标段,其中4个标段的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1个标段的监理合同未签署日期。 |
我区今后将严格执行《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相关规定,规范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要求设计单位必须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机构承担。 4个标段的施工合同和1个标段的监理合同未签署日期,现已整改完毕。以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工程项目资料。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其他问题 |
部分项目验收工作不规范。2021年金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验收,审计发现,2020年度实施的6个建设项目在初验时均未进行竣工决算。 |
2020年度实施的6个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竣工决算、通过市级验收和审计。我区在以后年度实施项目过程中将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皖农建〔2019〕153号文规定,严格执行验收工作相关要求,规范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
持续整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八 |
其他问题 |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经批准实施。金安区农业农村局编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未按规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即发布实施。 |
我区已编制《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方面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征求意见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结合专家组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成果,已报区政府审查批准发布。 |
2023年2月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