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2023年学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2023年度,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继续沿用2022年度制定方案。
金安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皖教督〔2017〕10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秘督〔2020〕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督导评估目的
建立和完善我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 督导评估对象
全区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公、民办幼儿园(班、点),其中以薄弱幼儿园为督导评估重点。
三、 督导评估周期
按照《安徽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周期为3—5年。2020年12月我区已完成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自2022年10月开始,我区将开展第二轮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评估周期为2022年—2025年,在这一周期内,区教育督导机构将组织人员对全区所有参加过自评的公、民办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实地督导评估。
年度实地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
四、 督导评估原则
1.以评促建。通过督导评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规范办园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2.客观公正。在督导评估的过程中,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五、督导评估内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详见附件2)。
1.办园条件。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2.安全卫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等情况。
3.保育教育。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4.教职工队伍。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5.内部管理。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六、督导评估方式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七、督导评估实施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具体工作由区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区学前办、区民管办以及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负责落实和协调。
八、督导评估程序
区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导评估周期内,按照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具体程序如下: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区教育督导机构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区教育督导机构。
3.实地督导。区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幼儿园责任督学成立督导评估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评估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区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5.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区教育督导机构。
6.复查。区教育督导机构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区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并上报市级教育督导机构。
八、评估结果运用
1.区教育督导机构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区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2.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3.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年度实地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安排表
2022年 城区公办幼儿园
2023年 城区民办幼儿园 三十铺镇 毛坦厂镇 东河口镇 城北镇
2024年 张店镇 施桥镇 孙岗镇 东桥镇 横塘岗乡 先生店镇
2025年 中店镇 翁墩乡 双河镇 椿树镇 淠东乡 木厂镇 马头镇
附件2: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
指 标 |
督导评估要点 |
一、办园条件 |
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二、安全卫生 |
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5.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6.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7.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 8.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9.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三、保育教育 |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5.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6.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
四、教职工队伍 |
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
五、内部管理 |
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