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中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标准

2024-02-23 09:31来源:金安区政府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资助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残疾中专生每人每学年1500

)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本科、大专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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