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安徽星星羽绒科技有限公司产量扩增,需要增加取水许可量,申请注销现有取水许可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注销安徽星星羽绒科技有限公司(D341502S2020-0021),并予以公告。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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