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医疗卫生检查】金民养〔2023〕81号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9-29 16:38来源:金安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做好2023“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3“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务必充分认识到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坚持做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机构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杜绝人身意外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构内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一)加强机构燃气安全管理。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燃气事故教训,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机构,逐步推广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鼓励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从源头上解决防倾倒、防泄漏问题。对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的机构,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引导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构,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电能。对新建或改造到期燃气表具的管道天然气的机构,需联系燃气公司安装或更换具有切断和信息远传功能的智能燃气表。禁止出现机构内违规超量储存气瓶,公共用餐区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等情形。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车违规在室内或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人员违规在房间内吸烟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方面安全隐患,机构内如有安全出口锁闭、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门窗封闭或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障碍物等情形的,一经发现要求现场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相应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彻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重点针对养老机构餐饮证照情况、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食品加工等环节开展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养老务机构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做好采购物品的索票索证工作,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指导、监督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四)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心理疏导。两节期间要加强各养老机构入住对象情感沟通和精神抚慰,关注入住对象的心理健康,掌握其心理动态,及时对入住对象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入住对象身心健康。有针对性地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化解入住对象之间、入住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类矛盾,杜绝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等极端案(事)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防范意外事故

各乡镇街要督促养老机构强化节日期间的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并加强夜间巡查,一旦发生意外,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强化信息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各乡镇街即日起要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区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023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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