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0月行政处罚结果统计表

2023-11-13 10:28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0月行政处罚结果统计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执法人员姓名及编号 案由 处罚
对象
主要违法
事实
工作程序 行政处罚依据和内容 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救济渠道 备注
01 金自然资监(决)[2023]第37号 王健
(执法证件号:12090512013)江帅
(执法证件号:12090512066)
安徽祥安热能设备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安徽祥安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经查,2020年4月3日,安徽祥安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与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产业园招商引资协议书》,决定在城北现代产业园北三十铺村境内,进行祥安热能A级锅炉(整台)设计制造续建、ASME产品设计制造及锅炉岛等项目建设。2022年6月,此项目部分地块开始动工建设,同年10月竣工完成并投入使用。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及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违法线索登记、现场调查取证、进行立案、询问当事人、各股室进行会审、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处罚决定书、进行结案。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金安区城北镇北三十铺村604平方米集体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604平方米厂房、食堂用地及其他设施。2、罚款:项目占地60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照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元进行处罚,计陆万零肆佰元整(60400)。 罚款已经缴纳,其他相关处罚事项正在履行之中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3.10.18 该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金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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