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金政办秘〔2020〕9号),现将公租房承租资格动态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动态审核时间
常态化受理。
二、受理流程
各乡镇、街道,区房产中心,区民政局等多部门对申请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婚姻状况、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实物配租或货币化补贴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受理地点
金安区辖区范围内各社区。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