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六安市金安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4年1月10日,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我区于2024年1月10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区级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24年1月14日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经会商研判,满足橙色预警解除条件。因此,我市于2024年1月15日9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我区经研究同意,决定从2024年1月15日9时起同步解除区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区级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采取的限产限排、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形成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评估总结报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