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中央转移支付农村低保项目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4-03-01 15:50来源:金安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3〕578号)文件精神2023中央财政下达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计9974.5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艾滋病特困人群生活救助等支出,经与区财政局会商,分配农村低保项目8425.48万元

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为精准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引导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金安区2023年农村低保项目投入资金1329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425.48万元,占比63.37%;地方财政资金4870.92万元,占比36.63%。

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9974.5万元,其中8425.48万元用于农村低保救助,每月按照农村低保对象救助数额及时拨付至金安区民政局,由民政局拨付至对应代发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312月底,金安区农村低保对象1187121953人,低保金按月打卡发放,1-12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3296.4万元(含省、区配套资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分析。我区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情况分析。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金安区农村低保工作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为金安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金安区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低保操作规程执行,经个人申请、村级受理、乡镇街审核确认等程序办理,做到不漏保、不错保,精准施保,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同时,在资金使用上,金安区民政局根据上级下达文件,制订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各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预算报告,足额安排救助资金,及时划拨打卡发放,完成全年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农村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动态管理,完成年度序时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低保资金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低保资金100%发放到位

3)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农村低保资金,每月15日前足额打卡发放到位严格按照序时进度100%完成到位

4)成本指标

低保资金预算执行率大于9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该指标不适用。

2)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减少困难群众的信访量,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社会氛围稳步提升,得到社会各界良好评价。

3)生态效益指标

该指标不适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让广大困难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号召全民关心支持困难群体,增强其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进行,同时保障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第三方评估和调查组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全区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满意度大于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金安区民政局2023农村低保工作符合年初绩效总体目标,无超过指标值较多的数据,未偏离原定计划。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照总体绩效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落实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金安区民政局中央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在金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同时自评结果作为2024年资金分配和使用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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