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汇总】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2024-04-03 10:11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处罚日期

  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金安区德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4.1.3

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废弃物

《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罚款0.3万元

2

六安市禾盈禽业有限公司

2024.1.3

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废弃物

《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0.3万元

3

六安优嘉尚标识有限公司

2024.2.26

标识标牌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十一《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罚款3.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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