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4-02 17:42来源:金安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工作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六安市金安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金住建〔2021〕61号)要求和省、市住建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20户目标任务。

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2万元/户,修缮加固户0.6万元/户。

四、注意事项

各乡镇(街)在前期排查、上报、鉴定基础上,督促农户于2024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工。区危改领导组将于7月初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待区级验收后集中拨付补助资金,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复核。

五、关键词

日常监测:各乡镇(街)要进一步完善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农户日常自查、乡镇(街)村定期排查、区级巡查抽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农户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避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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