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金安区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2024-04-11 10:42来源:金安区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水库安全责任,扎实抓好水库安全工作,经金安区水利局研究决定,现将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名单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水库安全监管,确保水库安全。

一、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4年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详见附表)。

二、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职责

(一)政府责任人主要职责

1.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工作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汛保安工作。熟悉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负责组织水库大坝抢险,现场坐镇指挥;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确定紧急抢救措施等重大决策;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有效投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应急抢险、除险加固、运行维护等工作。

2.根据水库的雨水工情,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洪调度和水量调度命令。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熟悉水库基本情况、主要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督促、组织做好责任水库汛前检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复和除险加固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

4.根据水库工程病险情况,筹集落实资金,整治安全隐患。负责督促保障水库溢洪道及下游泄洪通道畅通。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主要职责

1.向属地行政首长负责,报告水库安全运行、防汛抗洪、除险加固等工作,督促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协调督促管理单位执行防洪调度计划,为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

2.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和防汛检查,分析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形势,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制度。

3.组织分析水库工程安全状况,组织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完善病险水库、在建水库安全度汛方案,督促落实水情工情观测报告制度,指导编制防汛抢险方案。

4.组织、指导编制水库应急除险和防汛调度、工情水情测报、通讯预警、白蚁防治等设施建设及维修方案。

5.科学调度水库,配合实施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遇超标准洪水或工程险情,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指导保坝安全方案编制。    

(三)管理单位责任人主要职责

1.了解水库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当地气象预报和水库水雨情、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熟悉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和巡查报汛制度。

2.严格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报汛规定,准确及时记录并上报水雨工情和险情。

3.加强工程维护,经常清除坝面灌木杂草,保持坝面整洁,对坝坡的雨淋沟进行修整,护坡平整,实时观察水库安全运行和白蚁危害情况。及时清理溢洪道子埂或围网,保证泄洪通道正常通畅。

4.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巡查制度,准确及时填写工作记录。

5.每年汛前、汛中、汛末和白蚁活动期要对水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水库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可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水库安全。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水库行政责任人报告。

6.严格执行报汛制度。

7.定期对闸门及启闭机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禁非专管员启闭输水闸门。维护管理好监测预警设备。

8.当发现有水事违法行为,危害水库安全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9.确保通信畅通,不得随意变更电话号码,如确需变更,应及时报告。

附:2024年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202348

2024年金安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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