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1 |
房产管理中心 |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8〕158号);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0〕9号) |
1、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3、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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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 8 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外来工作人员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2)一人家庭按 30 平方米补助,二人家庭按 40平方米补助,三人家庭按50平方米补助,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按60平方米补助。 |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2、受理:社区受理并核验。 3、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 4、复核:区民政局、区房产中心复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564-3925645 |
住房保障股 |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