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对金安区转移支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抢险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12月29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以《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9号),下达我区60万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此次防汛救灾资金用于乡镇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防汛物资装备购置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到达我区后,区应急局提出分配计划,报区政府同意,及时下达到6个防汛重点乡镇,用于防汛物资购置,夯实基层防汛重点乡镇、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防汛抗旱标准化建设进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增强了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目前60万洪涝灾害抢险救援资金,下达分配至双河镇、施桥镇、孙岗镇、木厂镇、东桥镇、横塘岗乡,六个乡镇主要用于采购防汛物资装备,目前正在履行采购程序,汛前完成物资采购。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抢险救援)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应急函〔2024〕6号)要求,本次下达资金应在2024年前使用完毕。同时根据直达资金管理文件和省财政厅要求,直达救灾资金不能直接划转乡镇账户,乡镇防汛物资采购结束后,将资料报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将资金直接支付给相应的供应商。目前乡镇正在组织防汛物资采购,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相关资金分配文件已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