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09-28 16:08来源:金安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安)应急罚〔202416
被处罚单位:六安鸿源顺生物科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MYJ331M)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工业园
邮政编码:237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魏*友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81****9009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4 8 2 日上午,接到市局指令,金安区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黄金
、胡文婷赴六安市奥奇油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查群众举报线索,经现场核查,六安鸿源顺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氢氧化钠、氨水,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
靠的安全措施。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金安)应急现记【202448 )一份,责令限期整改指
令书((金安)应急责改【202448 )一份,调查询问笔录六份。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50000 元(伍万元整)罚
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六安市金安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账号 10041001717001000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
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六安市金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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