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0月—2025年4月,我区未接到重点环境问题群众投诉举报。
2、2020年1月—2025年4月我区未产生生态破坏事件。
3、2024年以来金安区暂无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件。
特此说明。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