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街道浙东商贸城A区“2022·11·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2022年11月16日晚上19点50分左右,在浙东商贸城A区“锋达科技”商铺内,1名工人在室内装修时不慎被切割机切中颈动脉导致受伤,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将伤者送到六安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21〕64号)等文件精神,金安区成立了“金安区2022—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安区中市街道浙东商贸陈A区“2022·11·16”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意见”)。2024年10月,金安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批复意见》组织开展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2024年10月14日—10月30日,评估组开展现场评估,从落实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看事故有关档案、查阅整改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在该起事故的《批复意见》印发后,金安区有关部门、事故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对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责任,开展了落实责任追究落实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工作。
(一)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处理落实情况(2人)
1.陈*,个人投资者,2023年3月17日,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金安)应急罚〔2023〕12号】。2023年4月4日,解缴行政处罚到位。
2.张*,个人投资者,2023年3月15日,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金安)应急罚〔2023〕13号】。2023年4月17日,解缴行政处罚到位。
(二)给予问责处理单位落实情况(1家)
中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4月14日,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向金安区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按照防范事故措施要求,开展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工作。
一是中市街道办事处以该次事故为契机,把压力转变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安排,认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教育宣传到位、隐患排查到位,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安全检查,通过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整治,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进行分级分类,对辖区内装饰装修领域的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备案在册,加强安全指导服务。三是采取强化督查,严管重罚,将行政措施、经济措施、法律措施结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对违规作业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整顿一起,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企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辖区居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提升了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落实批复的“2022·11·1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通过查阅该起事故档案和相关资料,《批复意见》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分已落实到位,相关处分材料已归入事故档案。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中市街道办事处及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能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饰装修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3〕3号)和《金安区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装饰装修领域和小散工程机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
(二)对监管薄弱、存在盲区的行业领域,属地政府要做好摸底工作,进行备案管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与住建、城管、应急、市场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会商监管措施;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根据会商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
(三)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尤其是个人经营投资者,要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同时,正确引导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