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安区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金安区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金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金安区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金安区2025年的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全面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保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乡镇街、部门党(工)委、机关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并作为区委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细化完善2025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清单;3月底前,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区委、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到“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提高安全生产督检考权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制定符合金安实际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细则。结合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对各乡镇街、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配合区督查室开展常态化综合暗访,强化考核巡查、督查督导、明查暗访深度融合,坚持督事、督人、督责相统一,督办、督改、督帮相结合,由表及里、以点带面,推动从“整改问题”向“举一反三提出系统性治理措施”延伸。(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室)
二、持续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五)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2025年度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确保8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在专网系统中及时有效填报。(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行业部门继续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推广应用力度,宣贯好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和视频解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动向地方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严厉处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实体挂牌、限期摘牌督办制度,推动闭环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加大行动总结评估调度推进力度。及时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做好省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准备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补差补缺。持续加强通报、提示调度,定期分析信息系统任务进展情况,对于工作进度迟缓、任务超期未完成、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数据统计不全的区域和部门,及时进行警示、通报。(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20家重点企业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采取大幅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予以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三、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十)实施源头管控行动。在制定规划、项目审批、安全评估等方面关口前移,对拟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全覆盖。定期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坚决清理退出。严格经营性自建房新建、改建、扩建,督促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引导57座以上营运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控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增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招创中心、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利用好超长期国债项目,全面摸排重点和高风险企业老旧装置,及时更新、改造、替换、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风险高的装置设备和落后工艺,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蓄电池一律强制报废。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及时对安全评估不合格、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科学推进农村闲置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不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沼气设施及时拆除和填埋。(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科技赋能行动。积极应用电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动冶金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年底前实施系统集成,实现基础数据、监测数据、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推行“房屋身份证”。持续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实现1000户以上不托底、不放心场所的安装。(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应急局、区数管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工程治理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工程治理。启动实施全域水患治理工程,完善淠河、丰乐河、思古潭河等防洪工程体系。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和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年底前实现应改尽改。加快改造县乡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危旧桥梁工程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十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引导单位场所和业主强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动态监管,确保时刻畅通。采取联合执法、警告劝诫等手段,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救援窗口等外部救援通道标识化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固定障碍物。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科普,加强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疏散逃生常识。(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教育局、卫健委、区城管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危化品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生产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整治,持续强化油气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企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监管,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落实农民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负责)5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负责)
(十七)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推动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治理,重拳整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巡线员、安检员、配送员等关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按规定进行日常巡线和入户安检、随瓶安检;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分工负责)
(十八)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规范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三大队、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局等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前扫码备案制管理;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管理,做到“六个必须”。(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落实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大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推进实现全国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交警三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等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工贸、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冶金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实现2024年以前投产运营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清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持续加强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确保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全部清零。(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宗教局分工负责)
(二十四)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新行业新领域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预案管理和演练,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事故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二十五)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项责任,突出做好举报办理“后半篇”文章,加大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举报风险隐患突出地区行业的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六)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金安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持续强化执法培训和比武练兵,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持续强化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报送率、合格率、完成率达到三个100%。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使用、日常管理情况大检查。(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开展安全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开展冶金铸造、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开展第二届区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换届,严格专家遴选标准,切实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健全专家遴选、奖惩、评价、退出机制,切实强化专家队伍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八)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机构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设立村级应急消防服务站,建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服务队等力量。强化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在乡镇(街道)履职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配合履职事项。加强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完善行业领域专家、退休技安人员及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以实战标准建设上下贯通、一体应对、直达基层末梢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完善区级应急指挥部和乡镇(街道)应急指挥场所功能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服务质量,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推进安全评价机构积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应急局负责)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金融中心等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各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从严组织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举办“科普讲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在区级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