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环境质量月报
一、概况
2025年4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降水中pH加权均值为6.18,未出现酸雨;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环境空气
2025 年4月,全市对 4个环境空气国控点、9个省控点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细颗粒物(PM 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6项。
(一)国控点环境空气
4月份,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为良的天数27天,占90%;轻度污染2天,占6.7%;中度污染1天,占3.3%;无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与上月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6.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
图1 4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等级分布
4月份,PM10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6.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2.6%。
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2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8%。
SO2浓度为 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NO2浓度为 18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14.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13.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0%。
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12.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5%。
(二)省控点环境空气
4月份,六安市各县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76.7%(霍邱县)~96.3%(叶集区),平均优良率为87.9%。
PM10浓度范围为65~7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0微克/立方米。
PM2.5浓度范围为29~3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3微克/立方米。
SO2浓度范围为4~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微克/立方米。
NO2浓度范围为9~1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微克/立方米。
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07~16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7微克/立方米。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6~0.8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7毫克/立方米。
图2 4月县区污染物月均浓度和优良率
三、酸雨
4月,全市对2个降水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降水量、降水pH值、电导率和硫酸根(SO42-)、硝酸根(NO3-)、氟离子(F-)、氯离子(Cl-)、铵离子(NH4+)、钙离子(Ca2+)、镁离子(Mg2+)、钠离子(Na+)和钾离子(K+)9种离子成分。
4月,酸雨监测点pH值范围在6.14~6.24之间,pH加权均值为6.18,未出现酸雨。与上月相比,pH均值下降0.03。
四、降尘
4月,全市对7个点位进行了空气中降尘量的监测,霍邱县降尘缸被大风刮倒,未采集到样品,未监测。六安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7吨/平方千米•月~3.5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3.0吨/平方千米•月。4月份,监测的三个县降尘量范围在2.2(金寨县)~3.5(舒城县)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2.7吨/平方千米•月。
五、地表水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设置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47个(国控22个、省控25个)。国控断面采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的月度融合数据,省控断面采用驻市监测中心每月1次的手工监测数据。
4月,花果断面无水未监测,实际监测4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4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3%(42个),Ⅳ~Ⅴ类8.7%(4个)。
图3 4月六安市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全市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3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1%(35个),Ⅳ~Ⅴ类 7.9%(3个)。
图4 4月六安市湖库营养状态指数
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5年4月,全市对4个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个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4月份六安市城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