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10万平方米夹膜、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40 万平方米钢化、10 万平方米夹膜、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新安大道与山源路交口西南角银峰智能产业园20栋
建设单位:安徽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中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安徽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经营范围包含:钢化、夹胶、中空玻璃制造。安徽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5000 万元,建设 3 条生产制造钢化、夹胶、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40 万平方米钢化、10 万平方米夹膜、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能力。
2、规划符合性分析
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 21.81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分为三个组团:北部组团,中部组团,东部组团。其中,北部、中部组团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为主导产业,东部组团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与山源路交口西南角银峰智能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峰”)内 ,项目厂房为定制银峰标准化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从事玻璃制品制造,属于开发区东部组团允许产业。
综上,项目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的规划。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属于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非机械生产(人工涂胶、封胶)的中空玻璃是限制类项目,本项目采用机械自动化生产中空玻璃,为允许类项目,钢化及夹膜玻璃不是限制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所列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所列限制、禁止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4、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电钻切割开槽等工序产生的的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含有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六安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淠河。
3、噪声
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下列针对性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昼间(12:00-2:00)和夜间(22:00-次日 6:00)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 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 3 日内报请地方主管部门备案,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进行公告,同时严格遵守中高考期间施工规定。
②施工须选用低噪设备,专人负责保养维护;
③施工单位须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高噪声作业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布置于施工场区中部,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区的距离衰减减少对项目周边的影响,同时对施工期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④建设单位应在各场界设置高围挡,在项目西厂界设置声屏障,可有效隔声10-20dB(A),可大大减少施工噪声对项目东南侧住户的影响。此外,在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建设单位应对建筑物外部采用围挡,以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
⑤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须低速、禁鸣,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 禁止工人恶意制造噪声,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搬运、安装,会产生少量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定期清理,统一堆放,按照建设部令第 139 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 6 月 1 日施行)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指定地点消纳, 以免影响周边环境。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
②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统一堆放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运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在涂胶工序、封胶工序各设立集气罩收集废气,在电加热高压釜的出气口设管道收集废气,集中收集后统一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玻璃清洗废水和打孔、磨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高压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优选设备: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合理布局:厂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将生产加工区布置在车间中部。
基础减振:对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机安装消音器、密封罩等措施;
隔声治理: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通过车间及厂区墙体双重建筑物隔声降噪。
(4)固体废物:
一一般固废:玻璃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外售给玻璃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处理,铝条边角废料、一般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危险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划分,危废暂存间及胶料库区做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一般固废暂存区采取一般防渗;其余生产区域做基础防渗。对车间进行一般防渗处理,防渗层采用“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环氧树脂漆”,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 cm/s。
综上所述,年产 40 万平方米钢化、10 万平方米夹膜、10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周明晨
联系电话:0564-3689315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安丰南路)
附件:年产40万平方米钢化、10万平方米夹膜、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本.pdf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