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机关
1
辉匠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案
金城罚决(2025)3号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肆仟肆佰零陆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2025-4-3
六安市金安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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