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应急局2025年行政处罚办件结果统计表(2)

2025-05-20 14:32来源:金安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韩*荣 自然人 身份证 342421********7015 (金安)应急罚〔2025〕5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韩太荣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驾驶皖N165L5白色厢式货车运载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 2.000000 0.500000  2025-5-14 2025-11-13 处罚决定日期+3年 六安市金安区应急管理局 11341402783056333G 六安市金安区应急管理局 1134140278305633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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