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一)
我局近期检查发现以下4家单位存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第三项“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信息 |
1 |
六安市金安区远达文具店(个体工商户) |
雄鸡医用防护口罩 豫械注准20202140456 |
2 |
六安市金安区文祥百货超市 |
祥禾®医用防护口罩 豫械注准20212141627 |
3 |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雅尔书店东望佳园店 |
医用外科口罩 豫械注准20202140677 |
4 |
六安市金安区卓越文具店 |
医用外科口罩 赣械注准20202140043 |
5 |
六安市金安区诚信办公体育用品商行 |
同化卫材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212140843 |
6 |
六安市明峰商贸有限公司 |
百医卫仕医用口罩 豫械注准20202142045 |
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