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环境质量月报
一、概况
2025年5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9%;降水中pH加权均值为6.36,未出现酸雨;地表水总体水质为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环境空气
2025年5月,全市对 4个环境空气国控点、9个省控点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6项。
(一)国控点环境空气
5月份,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9%,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2天,占6.5%;为良的天数24天,占77.4%;轻度污染5天,占16.1%;无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与上月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下降6.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6.2个百分点。
图1 5月六安市城区空气质量等级分布
5月份,PM10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26.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6%。
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9.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4%。
S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7%。
NO2浓度为 13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27.8%,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1%。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上升2.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7%。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相比下降28.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6.7%。
(二)省控点环境空气
5月份,六安市各县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67.7%(霍邱县)~90.3%(舒城县、霍山县),平均优良率为82.4%。
PM10浓度范围为45~5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1微克/立方米。
PM2.5浓度范围为26~3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0微克/立方米。
SO2浓度范围为3~1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微克/立方米。
NO2浓度范围为8~1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2微克/立方米。
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浓度范围为152~18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62微克/立方米。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4~0.8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6毫克/立方米。
图2 5月县区污染物月均浓度和优良率
三、酸雨
5月,全市对2个降水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降水量、降水pH值、电导率和硫酸根(SO42-)、硝酸根(NO3-)、氟离子(F-)、氯离子(Cl-)、铵离子(NH4+)、钙离子(Ca2+)、镁离子(Mg2+)、钠离子(Na+)和钾离子(K+)9种离子成分。
5月,酸雨监测点pH值范围在6.23~6.52之间,pH加权均值为6.36,未出现酸雨。与上月相比,pH均值上升0.18。
四、降尘
5月,全市对8个点位进行了空气中降尘量的监测。六安市区降尘量范围在3.4吨/平方千米•月~3.9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3.6吨/平方千米•月。5月份县级降尘量范围在2.7(霍山县)~4.3(霍邱县)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降尘量为3.4吨/平方千米•月。
五、地表水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设置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47个(国控22个、省控25个)。国控断面采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的月度融合数据,省控断面采用驻市监测中心每月1次的手工监测数据。
5月,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监测的4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3.0%(39个),Ⅳ~Ⅴ类14.9%(7个),劣Ⅴ类2.1%(1个)。
图3 5月六安市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全市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监测的3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6%(33个),Ⅳ~Ⅴ类12.8%(5个),劣Ⅴ类2.6%(1个)。
全市监测的8个湖库中,水质为优的6个,占75.0%;水质为轻度污染的2个,占25.0%。监测营养状态的8个湖库中,贫营养状态的1个,占12.5%,中营养状态的5个,占62.5%,轻度富营养状态的2个,占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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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5年5月,全市对4个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个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5月份六安市城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月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