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排查】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第二季度工业企业固废(危废)管理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2025-07-02 08:29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移交2024年安徽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的函》要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人对《六安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问题清单(第二批)》发现问题的企业六安市金安区汇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照省、市局提出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和处理

1、“危废标签不符合《危废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危废贮存设施标识错误,无二维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1款);”

整改和处罚情况:关于现场标识错误无二维码问题,因现在危废产量较大,以前老的不带二维码危废标签未用完,标签挂上去后,二维码批量打印后再一个个张贴,导致当时部分标签没有二维码,当天则改正出一个标签贴一个二维码,第二天整改完成。 公司积极寻求危废智能化管理方式,现已购置完成,预计在2025年三月初完全启动危废智能化管理系统。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十一条规定,决定免于处罚。
2.“电镀废水排放未按省厅环评批复要求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而是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除有毒物质外执行接管标准,监测报告显示总磷和总氮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允许限值(《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1款)。  

 情况说明:汇发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严格按照HJ855-2017和GB21900-2008标准填报,关于总磷和总氮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允许限值问题,该公司排放属于间接排放,废水排入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总磷和总氮排放限值是按与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标准进行排放,在GB21900-2008适用范围中也有标准执行说明。企业根据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已对省厅进行了解释,企业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存在标准错误问题;

二、评估发现的其他问题

1、“危废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示牌中危废特性填写错误,产废环节填写不准确;”现已完成整改。
2.“管理计划中产废设施未填写,产废环节部分填写错误,贮存设施面积与排污许可证信息不符;”现已完成整改。
3.“排污许可证中危废信息未填写危废俗称,描述不清;”整改    情况说明;排污许可证危废信息填报为勾选的方式,我公司排污许可证2025年12月25日到期,该项整改计划在2025年5月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时进行更改。
4.“未按照HJ1259格式要求记录危废管理台账;”现已完成整改。
5.“不同类别危废之间无明显间隔;”现已完成整改。
6.“贮存库中危废堆叠超过裙角墙面防渗区域,污泥挡住应急设备和物资;”现已完成整改。
7.“危废月度申报仅申报至2024年3月。”现已完成整改。


2025年上半年对我区13家危废经营企业和固废产生单位进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特此公示。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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