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所(分局)、金安大队、食品药品有关股室:
现将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年度工作。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
一、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股)
1.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区、乡镇街级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现场督导,一是对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现场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对登记的小作坊、备案的食品摊贩、小餐饮和仅销售预包装的食品经营者,每年督导不少于1次;三是除现场督导外,可视情采取召开会议、视频连线、集中汇报等方式开展督导。
2.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全区2025年度食药安全重点工作。协调区委常委会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听取食药安全工作汇报、开展食药安委、乡镇街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会暨制定解决突出问题,协调乡镇街重要节点时段开展食药安全隐患排查。
3.问题导向,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利用技术手段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两超一非”、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问题食品;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暨“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一是产品控制到位。二是源头追溯到位。三是原因排查到位;均衡抽检并批批公示抽检信息,对合格备份样品进行捐赠,合理利用,避免浪费。
4.突出重点,开展“食安守护-2025”行动。一季度:开展“两超一非,连锁餐饮大整治”;二季度: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校园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三季度:开展保健食品、食用油、伪劣肉制品大排查;四季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整治,活动持续到12月10日完成。
5.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百姓点检日”、“你送我检”等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进乡镇街活动。推动红街、万达、奥特莱斯食品安全服务站有效运行,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宣传推广使用“全国知情人报告系统”。
6.风险防控,推广使用“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系统。持续推进“流动厨师”“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管理。凭借系统“掌上申报+线下指导+线上审核”,实现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全覆盖,形成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管理工作模式。
二、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工作(生产流通股)
7.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突出食用植物油中乙基麦芽酚和辣椒素、代用茶中霉菌、糕点中酸价和过氧化值、肉制品中掺杂掺假、粉丝粉条以假充真、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重点问题,组织市场监管所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两超一非”。针对抽检合格率较高等问题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8.加强风险信息搜集。持续深化“一企一策”精准监管,动态调整“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档”风险隐患清单。在食品行业协会组织和各类型企业设立1-2个食品安全风险哨点,主动搜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9.加强风险会商和应急处置。充分发挥食品生产风险防控组织作用,常态化开展风险会商,定期通报风险防控信息,紧盯各类未知风险和行业潜规则,及时制定部署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食品生产安全舆情应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快查快处突发食品生产安全事件,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公开相关信息。
10.常态化推进规范提升。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结合实际延续或调整年度提升品种,明确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一市一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培育第二批“食安名坊”2家。
11.进一步巩固保健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示范街区建设成果。推进大型商超特殊食品经营专区专柜提质升级,积极申创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示范街区。
12.持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规定频次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深化“监检结合”,开展“随机查、随机检”活动。
13.积极推进可视化监管,提高运行质量。强化部门监管协同联动,探索对高风险食品实施从生产到销售、从线上到线下的穿透式核查与处置措施。深化“两书一单两报告”制度。
14.积极推广使用风险防控标识,随时提醒从业人员规范食品生产行为。督促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告企业员工书,开展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安全等专项承诺活动,大力宣贯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奖励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规范开展食品生产安全自查,及时有效整改发现的问题,提交自查和整改报告。
15.聚焦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开展送课进企业、基层活动,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严格监督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指导规模较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对已建成追溯体系的企业开展抽查验证。
16.加强农批(贸)市场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衔接,严格入场查验把关,鼓励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定期开展问题通报,协查问题产品。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过滤网”作用,加密快检频次。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及时追查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针对违法使用禁限(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治理。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分类准入制度,对入市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从严把关、批批速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落实管理责任,将重点问题品种易检出药物清单张贴到批发市场公告栏、检测室、管理办公室等场所。在贮存、销售环节,要加强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使用监管,依法查处滥用行为。
17.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落实监督检查频次要求。以寒暑假、节假日、开学前后为关键节点,以校园及周边便利店、小超市、食品销售摊贩以及具有食品销售资质的文具店为重点单位,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环境卫生等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排查。通过“一封信”、集中宣讲等方式,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18.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问题,以农批(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肉制品生产销售者、餐饮单位为重点主体,加强供货、销售渠道监管,针对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假劣肉制品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19.推广运用非现场监管。持续推动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非现场检查提质扩面,指导企业合理设置监控点位,提升视频信号传输质量。
20.强化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农批(贸)市场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21.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专区专柜不专、进货查验不严、索证索票不齐”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指导经营者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强化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治理。聚焦特殊食品虚假夸大功效、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跨境二次销售等重点问题,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努力破解风险隐患“反复排查、反复出现、反复整改”的问题。
22.深化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银龄行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普系列活动。深化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大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深化社会共治共建工作格局。
三、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餐饮服务股)
23.中小学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五个确保为主题排查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一是确保食材可溯源;二是确保清洁消毒设施设备的匹配;三是确保从业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操作规范;四是确保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五是确保环境卫生的整体清洁。
24.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大排查。一是全面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二是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联合检查:与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检查方案,共同开展检查。四是事前指导与宣传培训:对新建、改建食堂提前介入指导,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25.“小饭桌”食品安全大排查。一是做好摸排:掌握“小饭桌”数量、位置、经营资质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二是严格备案管理,要求“小饭桌”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或备案卡。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人员健康等环节。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小饭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五是开展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6.重要节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区域、场所和环节,如旅游景区、大型酒店、学校食堂等。二是加强现场检查,重点查看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过程、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加工规范、环境清洁。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
27.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全覆盖检查依据单位规模、经营业态、食品安全状况等因素,将餐饮单位分为不同风险等级。按照等级划分,制定针对性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重点内容。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餐饮单位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8.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前介入,对供餐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审查菜单,督促整改隐患。活动期间,驻点监管,全程监督食品加工制作,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9.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培训。线上利用网络平台推送法规解读、操作规范等课程;线下组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现场答疑。培训内容涵盖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人员健康管理等,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确保培训效果。
30.连锁餐饮门店专项排查梳理门店信息,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等情况,同时查看总部对门店的管理是否到位。对发现问题的门店,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连锁餐饮门店食品安全。
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械化安全监管股)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关口前移、以防为先,鼓励推行“不打招呼”“回马枪”式检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和穿透力,持续提升风险发现率和问题处置率。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紧抓牢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通过普法、系统培训、警示教育等,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三)推动“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以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不断巩固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规范药房(库)”建设。开展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检查。加强集采中选产品监管,重点关注超低价中选、社会关注度高、临床反映问题多等情形以及流通过程中易漏液、易污染的产品。
(四)浓厚社会共治氛围。举办“药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持续发挥药品安全宣传作用。畅通退搜举报途径,支持消费者积极维权,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销售监管,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及时核查处置上级交办的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或案件等线索。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做好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加大对集采中选品种、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