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九)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程序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1 |
六金卫公罚〔2025〕4号 |
一般程序 |
六安星熠美业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六安星熠美业有限公司 |
李辉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警告、 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金安区卫健委2025-6-5 |
完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