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医疗卫生检查】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全区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全区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4·8”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民政服务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民政服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养老服务机构。
二、督查时间
2025年6月25日—6月27日。
三、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值班室是否落实三位一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否熟练操作消防设备;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 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建筑;是否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使用明火;是否在起居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埋压、圈占消防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落实 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夜间 2小时巡查一次制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等场所外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金属护栏等障碍物。
(二)机构内食堂食品安全落实情况: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是否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符合标准要求;食品采购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索证索票;食堂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储物间食材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归位、储物间是否安装挡鼠板;是否实施厨房、餐厅分隔,是否配齐消毒、防蚊、防蝇、防蟑、防鼠等设备。
(三)燃气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使用燃气的机构场所是否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通电使用;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是否按要求装备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东桥镇、清水河街道、淠东乡、椿树镇、翁墩乡、城北镇、三十铺镇、木厂镇、孙岗镇、白鹭洲办事处。
组 长:钱 伟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局各1名专家、朱 红
联络员:朱 红,联系电话:18056418891
第二组:毛坦厂镇、东河口镇、中店镇、横塘岗乡、张店镇、望城街道。
组 长:朱善友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局各1名专家、黄自祥
联络员:黄自祥,联系电话:13305648169
第三组:施桥镇、双河镇、中市街道
组 长:陈功凯
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局各1名专家、朱 红
联络员:王坤,联系电话:18005646882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和所辖机构要站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高度,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基础上,时刻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从严落实自查、受检和整改。对域内养老机构的检查督查要严格细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金安区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清单
受检单位: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
1.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值班室是否三位一体,安全员能熟练操作消防设备 |
|
|
2.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 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建筑 |
|
|
|
3.是否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使用明火;是否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
|
|
|
4.是否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
|
|
|
5.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
|
|
|
6.是否埋压、圈占消防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
|
|
|
7.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
|
|
8.是否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
|
|
|
9.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落实 24小时值班制度及夜间 2小时 巡查制度;是否开展了消防警示教育或宣传;是否有半年内的消防演练记录 |
|
|
|
机构服务落实情况 |
1.机构人员外出请销假是否规范,人脸识别系统运行使用是否正常 |
|
|
2.食堂伙食情况是否达标 ( 除主食外,早餐至少1个鸡蛋、1杯豆浆/牛奶;午餐至少一荤两素一汤;晚餐至少两菜 ) |
|
|
|
3.机构内是否存在欺老虐老行为 (与老人座谈) |
|
|
|
4.省、市、县各级文件传达、落实情况 |
|
|
|
食品安全落实情况 |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 |
|
|
2.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明 |
|
|
|
3.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符合标准要求(留样柜 0C-8C,留样标准125克,留样时间48小时,有留样记录本,留样食品和记录一致) |
|
|
|
4.食品采购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有索证索票 |
|
|
|
5. 食堂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地面、窗户、墙壁、切菜板、灶台、冰箱、消毒柜等) |
|
|
|
6.是否有存储使用过期食品现象,食谱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有无违规制作食用凉菜现象 |
|
|
|
7.食材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储存,仓库是否安装挡鼠板 |
|
|
|
8.是否实施厨房、餐厅分隔,是否配齐消毒、防蚊、防蝇、防蟑、防鼠等设备 |
|
|
|
燃气安全管理情况 |
1.燃气管理是否被违规占压、损毁,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 |
|
|
2.是否按要求装备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 |
|
|
|
3.是否使用了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安装并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
|
|
督查人员: 乡镇街负责人 :
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