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中小学市级和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范围、条件、办法和要求等(2024-2025学年度)

2025-06-27 10:20来源:金安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评选对象、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本学年度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标准,考察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推荐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阅读推广、科技、体育、艺术等教育实践活动方面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优良,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集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

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积极参加家风建设教育活动,家校表现一致。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成绩优异,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综合素质高,积极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广泛参与校园体育艺术等活动,了解世界优秀艺术,具有良好的文化意识和行为能力。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保持良好的教室、个人卫生环境;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5.热爱劳动,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会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优秀学生”条件 1-2 条,品学兼优。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良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坚持原则,敢挑重担,大胆负责,灵活机变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

义务,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开展此项评选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导向、激励、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教育过程,提高教育实效。

2.评选活动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进行,具体工作可由学校团(队)组织或政教处等负责,并吸收学校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定。 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起点单位,学校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杜绝随意指定,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

3.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细则,进行层层评比、推荐。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所推荐的候选学生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切实达到活动的教育目的。

学校对推荐的候选学生在上报前需在校园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以加强宣传,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将规范公示照片(须能看清是在校园中、在室外,有候选学生姓名和班级、班集体的名称,有先进事迹宣传,有师生在观看,否则视为不规范公示照片) 贴附于登记表上指定位置。无规范公示照片的申报对象,不得推荐上报,区教育局不予审批。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组要对推优对象进行评议审议。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个人材料进行审查,择优认定并对拟批准表彰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各单位要参照学生、班级比例等因素分配至各相关学校。其中用于毕业班学生的指标不得突破本地各类指标的三分之二,城市和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生数和办学质量等予以合理兼顾。 

5.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等额报送,不得多报。一个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

6.相关材料由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汇总,于7月1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股,逾期不予评选。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