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事项 |
具体说明 |
7月21日 |
皖NM489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M489 于 2025 年7月2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R68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R681 于 2025 年7月2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25020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25020 于 2025 年7月2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7月22日 |
皖N70436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70436 于 2025 年7月2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70429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70429 于 2025 年7月2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40177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40177 于 2025 年7月2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7月23日 |
皖N8499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84991 于 2025 年7月2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88057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88057 于 2025 年7月2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3674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3674 于 2025 年7月2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A5825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A5825 于 2025 年7月2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7月24日 |
皖NC496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C496 于 2025 年7月24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88149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88149 于 2025 年7月24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8736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87361 于 2025 年7月24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7月25日 |
皖NH696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H696 于 2025 年7月25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皖NS657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
皖NS657 于 2025 年7月25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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