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第21期)
2025年市场监管食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二十一)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六市监金处罚【2025】272号 |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刘贵余家庭农场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刘贵余家庭农场 |
92341502MA 2QDUTJ79 |
刘贵余 |
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93.3元;2.罚款1000元。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
履行 |
202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