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许可结果公示(三十一)

2025-08-18 15:57来源:金安区交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日期 事项 具体说明
8月11日 N34834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34834     于 2025   年8月1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30013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30013     于 2025   年8月1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A8699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A8699       于 2025   年8月11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8月12日 NS99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S991     于 2025   年8月1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Q808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Q808     于 2025   年8月1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86316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86316    于 2025   年8月12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8月13日 NQ486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Q486    于 2025   年8月1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80240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80240    于 2025   年8月1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8741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87411   于 2025   年8月13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8月14日 N49462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49462     于 2025   年8月14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43941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43941      于 2025   年8月14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8月15日 NN173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N173    于 2025   年8月15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NA9308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皖NA9308    于 2025   年8月15日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我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在受理期间,要求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资料申报,目前已符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64-363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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