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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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程序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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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金卫医罚〔2025〕24号 |
普通程序 |
姜*悦未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 |
姜*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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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
罚款人民币25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金安区卫健委2025-9-22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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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金卫医罚〔2025〕23号 |
普通程序 |
刘*燕非医师行医案 |
刘*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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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师行医 |
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没收器械;罚款人民币2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金安区卫健委2025-9-24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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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金卫医罚〔2025〕21号 |
普通程序 |
雷*光非医师行医案 |
雷*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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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师行医 |
罚款人民币26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金安区卫健委2025-9-24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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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金卫医罚〔2025〕22号 |
普通程序 |
六安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幸福嘉园店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案 |
六安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幸福嘉园店 |
张*楠 |
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仟零叁拾伍元整(¥8035.00);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金安区卫健委2025-9-23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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