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文旅局2025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投诉处理结果

2025-10-09 16:59来源:金安区文旅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工单编号

250713096027036

工单性质

投诉

诉求人姓名

胡**

诉求人联系方式

183********

受理日期

2025-07-13

限办日期

2025-07-18

标题

关于反映消费纠纷的问题

诉求内容

来电人反映:2025年7月13日19:00左右,自己前往皋陶文创乐园,购买的套票包含神兽乐园,但现场告知1.4米以上小朋友不予游玩,但套票未注明1.4米以上小朋友不予游玩,请主管部门核实要求商家更换等价游乐设施,供自家孩子游玩。请处理。(地址:金安区春晖路与巢湖路交叉口500米南)

12345  拟办意见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07-18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办理单位

金安区文旅局

回复日期

2025-07-14

反馈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2025年7月13日前往皋陶文创乐园,购买的套票包含神兽乐园,但现场告知1.4米以上小朋友不予游玩,但套票未注明1.4米以上小朋友不予游玩,请主管部门核实要求商家更换等价游乐设施,供自家孩子游玩一事”,金安区文旅局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游乐场负责人了解该设备使用情况,现将处理结果告知如下:该游乐园神兽乐园设备属于低龄儿童游乐设备,根据以往事故教训,为避免不同体型、力量的儿童混玩导致碰撞、挤压等风险,此设备不对1.4米以上儿童开放,您可以和您的孩子前往其它游乐设备进行游玩。给您造成的不愉快,深感抱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文旅局0564-3261061。

经办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工单编号

250726096043030

工单性质

投诉

诉求人姓名

张**

诉求人联系方式

182********

受理日期

2025-07-26

限办日期

2025-08-01

标题

关于反映景区服务的相关问题

诉求内容

来电人反映:7月26日16:00多,自己前往皖西大裂谷(金安区张店镇太平桥村)游玩,下山时购买了玻璃滑道票(30元/次),准备乘坐时,工作人员告知“鞋子湿了,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乘坐”,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并未给予解决方案,直接告知不能乘坐下山,导致自己步行下山时摔跤,现来电投诉,希望主管部门核实,针对景区该行为予以处罚,请处理。

12345  拟办意见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08-01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办理单位

金安区文旅局

回复日期

2025-07-30

反馈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景区服务”的问题,金安区文旅局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景区负责人,经了解,1、大理石滑道表面本身经过打磨,质地光滑,摩擦力相对较小。当鞋子带水时,水分会在鞋底与大理石表面之间形成一层水膜,相当于“润滑剂”,进一步大幅降低两者之间的摩擦力。2、滑道通常有一定坡度,依靠重力和摩擦力的平衡控制滑行速度。摩擦力骤减会使滑行速度突然加快,且难以通过脚蹬、重心调整等方式减速或转向,容易在弯道、终点等位置因速度过快发生碰撞,或因无法控制方向偏离滑道。3、带水的鞋底与滑道之间的摩擦力不稳定(可能局部打滑),人在滑行时难以稳定重心,极易因脚底打滑导致身体失衡、摔倒,进而造成擦伤、扭伤甚至更严重的伤害。因此,为了确保游玩时能有效控制滑行状态、避免意外,大理石滑道会禁止穿带水的鞋子,本质是通过保障足够的摩擦力来降低安全隐患。您购买的滑道费用,工作人员已全额退回。下一步,我们会督促该景区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文旅局0564-3261061。

经办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工单编号

250729096069017

工单性质

投诉

诉求人姓名

刘**

诉求人联系方式

180********

受理日期

2025-07-29

限办日期

2025-08-04

标题

关于反映暑期卡使用的相关问题

诉求内容

来电人反映:2025年7月,妻子带孩子在风情乐园·水世界办理了一张暑期卡(地址:金安区望城街道异域风情颐养旅游小镇展示中心),支付299元,因妻子没有时间,需要自己带孩子游玩,商家表示自己无法进入,无法将孩子母亲的姓名更换父亲(若需要更换为父亲,每次需要另支付98元),但当时办卡时没有告知家长不能更换。现来电投诉,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商家优化规定,让孩子的父母可以更换监护。请处理。

12345    拟办意见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08-04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办理单位

金安区文旅局

回复日期

2025-07-29

反馈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暑期卡使用”的问题,金安区文旅局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景区负责人,经了解,风情乐园水世界年卡实行人脸识别入园且不能换他人使用,主要是基于保障年卡客户的权益和公平性,如果一卡多用违背了个人专属优惠的初衷,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权益滥用,如果可以换人,一张年卡可能被多人(家人、亲戚、朋友甚至陌生人)轮流使用,相当于一个人支付了年费,却让多人享受了远低于正常单次门票的价格。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升园区的安全性与管理效率,年卡实行人脸识别绑定个人身份,确保入园者就是年卡持有人本人。这有助于防止冒用和转卖,有效打击黄牛倒卖年卡或冒用他人年卡入园的行为。另外,游客在购买年卡时,会与园区签署售卡协议,其中明确规定年卡仅限办卡人本人使用,一旦激活不可更换他人使用,办理时园区询问过消费者意见并确保消费者了解使用规则,签字确认后才会予以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文旅局0564-3261061。

经办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联系人姓名

 吴先生

来件时间

 2025-08-05 14:00:18

联系电话

 132********

性质

 投诉

来电类型

 12345

记录单编号

 250805096076001

来电主题

 关于反映消费纠纷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2025年7月15日下午,自己和家人共计4人前往蓝溪水世界(金安区东三十铺镇悠然蓝溪度假景区)游玩,里面提供了让游客更换衣服的柜子,当时共计收取了80元的费用,且提示次日返还30元,但是截止目前依旧未收到退还的30元。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协调督促尽快将费用退还,且进行相应整改,请处理。

12345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08-11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转送日期

 2025-08-05 15:00:46

转办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金安区文旅局

限办日期

 2025-08-11




 




您好!您反映的“2025年7月15日下午,自己和家人共计4人前往蓝溪水世界游玩,里面提供了让游客更换衣服的柜子,当时共计收取了80元的费用,且提示次日返还30元,但是截止目前依旧未收到退还的30元。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协调督促尽快将费用退还,且进行相应整改”的问题,金安区文旅局答复如下: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该游乐园负责人,经了解,由于水世界更衣室处在园区二楼,上无其它建筑,近期温度较高可能导致网络不稳定,导致部分游客反映过退换押金时不能及时到账等问题,经游乐场负责人与重庆万为物连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后达成协议,当天闭园后,由园区统一收取游客存放衣柜时使用的电话号码,提供给重庆万为物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退费。下一步,我们会督促该游乐园提升服务质量,及时提醒游客登记订单手机号,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文旅局0564-3261061

 



工单编号

250913096030014

工单性质

建议

诉求人姓名

匿名

诉求人联系方式

/

受理日期

2025-09-13

限办日期

2025-09-19

标题

关于反映旅游景区收费不合理的相关问题

诉求内容

来电人反映:9月13日下午,自己与同事、朋友一起前往金安区张店镇洪山村的大别山石窟风景区游玩,景区收取一个人68元门票,自己认为票价过高,才导致游客稀少。现建议对本地人免收门票,若本地人必须收费,希望控制在10-15元。请处理。

12345     拟办意见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09-19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办理单位

金安区文旅局

回复日期

2025-09-17

反馈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2025年大别山石窟门票过高,建议本地游客票价控制在10-15元”的问题,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答复下:大别山风景区属于4A风景区,根据六发改价格文件批准,景区门票收费68元每人,据了解,该景区不定期会给游客优惠政策,因您是匿名咨询,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区文旅局0564-3261061。

经办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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