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残疾人员能不能申请到公共租赁?

信件编号: 16245000709928 来信时间: 2024-02-28 16:5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因尿毒症导致家庭贫困。需要每周去中医院透析三次,家住农村,自身腿部四级残疾,每次做公交车去医院需要一个多小时非常不方便。因此想申请共租房。可否能申请到公租房。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金安区房产中心    答复时间:2024-02-29 10: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试行)》(六建保〔2023〕28号),市级公租房实行“租补分离”,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工作人员可申请市级公租房及租赁补贴。因您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判定具体类型,现主要介绍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4.本人及家庭成员未拥有3万元以上车辆(营运车辆除外)。 若您符合上述条件,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股,联系电话:0564-392564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用户满意度评价: 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