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职称评定业绩条件中,体育教师获得区级中小学比赛优秀教练员证书属不属于其中第一条县处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表彰?

信件编号: 102423451090834 来信时间: 2025-04-21 10:2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关于一级职称评定(三)业绩条件中,体育教师获得区级中小学生比赛优秀教练员证书属不属于其中第一条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算不算九选二当中的一条?证书上有教育局的盖章。因为现实中体育教师很难获得类似于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不是,想咨询一下体育教师获得哪些荣誉算教育教学类表彰?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金安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5-04-23 14: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关于一级教师评审条件中的业绩条件之第五条明确指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您提出的体育教师获得区级中小学生比赛优秀教练员证书可以对上第五条,但获奖等级和数量要达到文件要求。 另外,教师的教育教学类表彰有很多类别,根据学段和学校类型,专业技术评审条件也有所不同,如果您想具体了解情况,请您对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64-326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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