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轮延包户内成员土地承包权未落实的再次投诉信
信件编号: | 12245209761779 | 来信时间: | 2025-06-22 12:52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内容: | 关于二轮延包户内成员土地承包权未落实的再次投诉信 尊敬的三十铺镇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黄大塘村村民王琳。于2025年6月8日向贵镇反映二轮延包权证登记与实际承包不符问题(原投诉编号:14241155848809)贵单位6月11日回函称“以户为单位延包,户内成员享有土地权益”,但该答复未解决根本矛盾,现补充事实再次投诉: 关键事实矛盾 户内权益未平等落实 镇政府明确“以申诉人所在户为单位”延包,我家户籍人口共5人,但实际承包地仅按4人份额分配。我作为户内成员(系户主王修权之子),至今未获得任何具体地块承包权,网签合同中的“户内权益”于我形同虚设。 诉求与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及省延包方案“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承包权益”的规定,恳请: 1. 实地核查户内成员承包权:组织丈量现耕种土地,对比户籍人数与地块面积;查明网签面积数据来源及未按户分配原因。 2. 立即补充分配承包地: 按5人份额补足我户短缺土地(或出具书面补偿方案) 3. 依法变更权属登记: 同步更新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信息,确保人、地、证一致。 土地承包权关乎生存根本,延包政策绝不容许“户内成员权益悬空”。恳请镇政府: 直接介入调查,避免村委自查自纠; 责令限期整改,以户籍人数为准重新分配土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坚信在法治中国背景下,基层政府定能秉公处理此事,期待您的回复与帮助,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金安区三十铺镇
答复时间:2025-06-24 10: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办理涉及村民利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您所在的黄大塘村各郢村民组,经村民组会议讨论后承认您拥有行使土地承包的权利,但不享受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发包。如有疑问,请联系三十铺镇人民政府,电话:0564-38325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