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春天业委会违规与物业续签合同

信件编号: 22240008435038 来信时间: 2025-07-05 22:00
信件类型: 我要举报 姓名: *****
内容: 黄媛媛区长,你好!我是新城春天小区的一名业主,小区在23年7月,与物业的合同到期后,业委会不顾业主反对,强行与物业续签了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第4项规定,业委会在选聘和解聘和续聘物业时是都要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为什么执意要续签这份合同,是收到好处了吗,为什么不敢召开业主大会来表决,是因为物业服务的不到位,害怕召开业主大会时被赶走吗,现在这个业委会已经明显在偏袒维护物业,失去了业主的信任,有460户业主已经联合签名要求罢免此业委会和赶走物业了,我们去找了皋陶社区和白鹭洲办事处投诉,他们一直不给解决,所以今天才给你写信,请你在百忙之中抽空为我们小区1000多户业主主持公道,我们万分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金安区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5-07-15 17: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一、关于合同续签程序问题:1. 经核查,业委会2023年续签物业合同时仅以在小区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了为期七天的意见征询,未依法召开业主大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程序违法。2.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业委会单方面续签行为违法。二、关于业主联名罢免问题:1.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0%以上业主联名即可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2. 请补充完整联名材料(需包含户号、签名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核实后督促业委会启动临时会议程序。过渡期间将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管。我们将依法推进问题解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白鹭洲办事处文明创建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3315181;金安区物管中心,电话:0564-32662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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