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们六安市金安区旅游住酒店他们提供的茶叶是过期茶叶
| 信件编号: | 18242047548204 | 来信时间: | 2025-12-17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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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 |
| 内容: | 本人于2025年10月23日直接打电话让你们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这件事情然后他们给我的回复就是证据确凿不足 然后我又于,2025年12月4日在安徽1234微信小程序投诉这件事,就六安市金安区万兴精品酒店向住宿旅客提供过期茶叶一事,向你局提交投诉举报材料的接收登记记录(含接收时间、接收人员、材料清单)。2. 你局针对前述投诉举报作出“证据不足”处理结论的全部书面/电子审批材料、调查核实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笔录(如有)、对酒店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如有)、证据审查意见、处理决定审批表、向申请人作出“证据不足”告知的书面/电子凭证。3. 你局针对该投诉举报事项,是否调取酒店茶叶采购台账、库存清单、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情况说明;若未调取,请说明未调取的理由及法律依据。4. 你局针对该投诉举报事项,作出“证据不足”处理结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用途 用于依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2025-12-29 15: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0月24日在12315平台收到投诉人反映金安区万兴精品酒店向住宿旅客提供过期茶叶的投诉(工单编号51341500002025102300000085),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三里桥市场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到被投诉人六安市荣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被投诉人经营场所提供的茶叶是茉莉花茶(花茶袋泡茶)<生产日期20250101,保质期:24个月>,没有发现投诉人反映的过期茶叶。商家表示没有采购过投诉人反映的茶叶,执法人员检查进货单据,也未查到商家采购过投诉人反映的品牌茶叶,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12315系统回复投诉人。2025年11月18日,投诉人与执法人员进行了微信沟通,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两个照片和两个视频。投诉人提供的照片为红色包装红茶和绿色包装的绿茶,显示已过保质期,该包装与执法人员在酒店检查的茶叶包装不一致。投诉人所提供的视频,没有人像和时间连续,只有在酒店客房里的环境,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6日在微信上已告知投诉人。12月4日,投诉人通过12345微信小程序再次反映酒店提供过期茶叶的问题 (工单编号:251204096109043 ),商家再次否认投诉人提供的茶叶照片为该酒店的茶叶。根据投诉人前期提供的证据和调查,暂无法证明该酒店提供的茶叶过期。12月8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告知投诉人情况处理结果。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过程均依法依规,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三里桥所,电话:0564-33688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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