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机构简介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发〔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第三条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指导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实施中小学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规划实施地方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教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六)负责中小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配合组织部门对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职权考核任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教育管理干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初中招生计划的制定。协助市教育局做好高中阶段教育的各类招生工作。负责初中招生工作。负责管理初中、小学学籍和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的考察及申报(或审批)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基建投资和事业经费计划。组织指导学校的教育统计、财务审计、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监督。组织指导学校校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学校的校舍安全工作。组织对中小学的收费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办理外援项目的申报及协调服务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配合协助市教育局进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职责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所在楼层 (无门牌号) |
办公室 |
1.负责草拟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和通联、通报,并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2.及时做好文件(信函)收发和送递,加强印章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机关的治安保卫和保密工作; 3.负责城区直属学校、机关党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 4.承担党政联席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干部会以及机关干部学习记录并做好会务的有关准备工作; 5.负责办公室电话的接传,报刊及有关资料的征订与分发,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固定资产的管理; 6.做好机关小型维修、环境卫生、水电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7.做好车辆的调度使用与保养维护; 8.热情做好来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使下情反馈及时、上情通达无误; 9.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接手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处理到位,处理不了的要及时逐级汇报; 10.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1.负责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外事、统战工作; 12.承担信息、政务、党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 13.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孙玉铸 | 0564-3261718 | 办公楼2楼 |
工委办公室 |
1.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政策宣传;负责工委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和中心组学习的安排; 3.负责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4.负责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 6.负责“教育非公党建指导站”指导及教育系统非公党建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9.负责“七一”系列活动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10.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主题(专题)教育等; 11.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及党员年报工作; 12.负责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非公平台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13.协助纪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协助有关股室做好党内干部教育、培养、培训、考核、任用工作; 15.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16.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孙华梁 | 0564-3261893 | 办公楼2楼 |
人事股 | 1.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办理全区在职、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安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和全区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或上报)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办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进行考核; 8.负责区教育局管理的干部考核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
闻浩 | 0564-3261739 | 办公楼4楼 |
计划财务股 |
1.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2.负责统一管理、核算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组织、指导学校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监督学校严格执行预算;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财务法规法纪,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校产管理,开展内部审计、财务检查与监督; 4.组织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专项项目和援助项目建设,负责学校校舍安全; 5.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及本局相关股室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监督学校依法收费; 7.管理、核算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 |
尹思林 | 0564-3261752 | 办公楼4楼 |
教育股 (行政审批股) |
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会同有关股室谋划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3.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 4.负责落实“双减”政策,做好校内减负及学生课后服务提质增效工作; 5.负责会同有关股室申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初中结业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初中招生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和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的使用情况; 8.负责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组织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指导办好各级示范学校; 9.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实施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在市教体局统筹下协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0.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配合协助市教体局进行普通话测试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刘佳 | 0564-3261738 | 办公楼4楼 |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
1.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 2.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会同有关股室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督促检查; 3.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4.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5.检查督促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
张泓 | 0564-3261722 | 办公楼2楼 |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1.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年度检查及督导评估工作; 3.负责对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考察及申报工作。 |
王敬柱 | 0564-3261726 | 办公楼5楼 |
第六条 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兼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7名(含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主任1名)。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行。
机构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办公电话:0564-3261718
单位负责人:杨正远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
邮政编码:237000
门户网站: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
电子邮箱:jaqjyj_326171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