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3-00028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3-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3-04
来源单位: 金安区数管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新闻发布会】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建统维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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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建统维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4 10:41 信息来源:金安区数管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9日下午4点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数管局

发布地点:区数管局会议室

发布主题:解读《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建统维方案》

发布人:区数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家毅

主要媒体:皖西日报 六安广播电视台 区融媒体中心等

发布会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金安区数管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金安数据发展及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就《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建统维方案》作解读说明。

一、出台依据

根据《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六安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六政办〔2021〕21号)、《六安市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金政办〔2021〕1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建统维方案。

二、起草背景

由区数管局牵头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对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组织项目的联合审查论证和建设方案的专家评审。实施过程采取与项目建设单位“双业主”模式,参与合同签订、建设监管、资金拨付,设立区财政专项资金并实行集中预算管理。参与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等。同时,通过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系统,实现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三、目标意义

通过对全区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建统维、逐步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有序推动政务上云、政务数据归集汇聚和共享开放的“三原则”,实现全区信息化项目一个项目计划、一个专项资金、一个数据中心、一个政务外网的“四统一”,做到区财政局、发改委、数管局、审计局、电子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中心六个部门联动发力、共同推进。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财政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新建、续建、运维服务的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6大类:软件购买类、软件开发类、硬件购买类、网络集成类、运维服务类及综合类(见附件1)。

五、目标原则

(一)实现三个目标。统一规划、统建统维、逐步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有序推动政务上云,实现政务数据归集共享。

(二)实行三不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涉密规定外,未经审查论证、未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实施;未采购金安区政务云服务、未按规定归集共享数据的项目不得实施(已建项目符合上云条件却不上云的,不安排运维经费);未按要求部署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项目不得实施。

六、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是“一统筹、双业主、四统一、六联动”。

区数管局建设并通过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加强全区信息化项目电子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全流程管理,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谋划申报阶段

每年由项目建设单位谋划拟定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先部门内审,于当年7月份统一向区数管局申报,提交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建设依据、资金概算等材料。

(二)审查审批阶段

1、项目初审。区数管局牵头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建议,由申报单位完善建设方案等资料。

(1)新建类、续建类项目

重点审查是否重复建设以及建设依据、实施方案、资金概算等材料。

(2)运维服务类项目

硬件运维类项目。①可通过采购政务云服务实现的,在原运维合同到期后统一安排上云或托管,根据实际采购数量重新审定价格。②其他硬件运维类项目对服务期限、服务必要性、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情况、备品备件存档情况进行审查,并对服务费用重新评估。

软件、网络运维类项目。①对于上级有要求,暂不具备统建统维条件的,按原运维方式执行,区数管局重点针对运维费用与服务商进行洽谈,并对服务质量开展绩效评价。②对于具备统建统维要求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的,遵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合同到期的,区数管局对项目服务必要性、内容、响应及时度、服务价格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做到应统尽统。

2、论证评审。区数管局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电子政务中心等对初审项目可行性必要性、是否单独立项、资金概算、是否重复建设等进行审查论证。根据审查论证意见,组织区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对项目建设方案专业性、技术性、造价合理性、项目建设周期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专家评审。

3、审核立项。区发改委对项目立项审核,对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独立项,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区数管局统一打包申请立项。

4、区政府审批。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全区信息化项目报请区政府审定批准后,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实行集中预算管理。

(三)建设实施阶段

1、区数管局根据审定的项目计划,协同建设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专家开展招标采购文件审查及招标执行工作,按照“双业主”模式签订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区数管局,乙方为中标单位)。

2、区数管局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监管、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3、区财政局会同区数管局、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情况和审计结果,按照《金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依据合同拨付资金。

八、相关名词解释

1、软件购买类。主要指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自动化、财务软件、防病毒软件等软件产品,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购买的软件产品。

2、硬件购买类。主要指机房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电源等)、安全设备(防火墙、防入侵、内容过滤、安全备份等)、终端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等)、多媒体设备(显示器、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照相机等)。

3、软件开发类。主要指按照各部门业务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制开发各类应用软件(内部办公业务系统、网站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或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4、网络集成类。主要指网络工程(光纤覆盖及网络综合布线等)、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改造项目。

5、运维服务类。对上述四类项目的维护、外包服务、规划、咨询、监理及各类宽带通讯费、云平台资源租用(CPU、存储等)、服务器托管等。

6、综合类。包含上述两类以上内容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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