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08-00028 信息分类: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2-08-13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8-13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7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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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
会议第17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13 16:03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次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市住建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六政秘〔2022〕45号)要求,现将我区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我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我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于2016年6月27日正式上线,主要包含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等子系统。

随着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以及六安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信息化管理及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监管和服务要求。2018年12月,住建部经国务院同意并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 号);2019年3月,安徽省住建厅印发了《安徽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进


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房〔2019〕33 号);2020年12月,六安市住建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做好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与相关信息对接共享等工作的通知》(六建房函〔2020〕810 号)。《意见》指出“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整合政务信息系统,逐步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5月,我区房产管理中心结合现有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情况正在拟定六安市金安区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为确保房屋网签备案业务不中断,项目规划从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进行建设,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上完成房屋网签备案相关基础子系统的整合和升级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公示和数据上报与共享等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如下:

一是便民利民服务方面。公众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实名认证登录后实现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个人业务、房屋租赁合同个人业务的自行办理以及房屋网签备案(含商品房、存量房和房屋租赁)个人信息查询以及相关电子凭证下载等。

二是信息公示方面。对平台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挂牌(在售)房源等信息进行公示和展示。

三是数据上报和共享方面。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备案和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数据实时上报住建部和金融机构端网签备案信息查询等。

二、我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情况

目前,我区平台已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系统的整合与升级建设,并按照住建部2020年发布的《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贯标后实现了“全国联网”数据推送,目前系统在用单位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商业银行和相关政务部门。在现有建设成果基础上实现便民利民的相关个人业务办理以及平台信息公示和展示,项目预计于2023年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因我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于2016年进行规划建设,规划初期未将“个人自主挂牌房源”等相关功能纳入建设范围,计划在2023年5月建设完成后再借鉴“苏浙沪”房产交易监管服务的先进模式进行升级。同时,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学习“苏浙沪”的系统建设模式和运行方式,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服务效能,为营造稳定、透明、安全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供后台系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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