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皖长三角〔2021〕7号)、《六安市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六长三角办〔2022〕1号)精神,扎实推进金安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步伐,现将《六安市金安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标站位。《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六安市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
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把握实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推进,确保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实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聚焦全区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一体化体制机制全面建立,重点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重点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等目标任务,明确了我区“十四五”期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路径措施,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对照任务清单,明确落实举措,找准路线图,排好时间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序时推进。
三、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各单位要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对涉及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要加快推进,并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对接联系,争取获得更多政策和要素支持。
附件:1.六安市金安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六安市金安区“十四五”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清单
2022年7月9日
附件1:
六安市金安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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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
1.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 |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六大工程,支持六安企业面向国内市场提供优质商品服务。实施皖美消费行动,促进金安优势资源、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先生店乡标识标牌、三十铺婚纱电商产业园,打造东桥镇、张店镇、淠东乡电商集聚区,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加快破除商品服务跨区域流通的堵点和断点推动电商进农村、进传统企业、进社区,发展电商专业村、新零售、特色电商街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
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通用航空、新能源(氢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精准对接国内外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培育产值超百亿元产业4个、超十亿元企业4户以上。借助安徽自贸试验区溢出效应,积极创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监管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积极探索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平台的设施联通和功能对接。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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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强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
3.培育壮大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
推动金安经济开发区与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和园区龙头企业、产业基金、专业团队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条件、配套服务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主动对接松江区产业外溢,与松江区开展园区结对、项目共建、成果转化等多维度合作,积极共建松江六安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
金安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推动与沪苏浙城市城区合作共建 |
积极对接松江区,加强与松江区开发园区、乡镇结对合作帮扶。与沪苏浙城市开展全面合作,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在重点领域努力形成一批实质性合作成果。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金安经济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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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 |
5.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
加强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合作。鼓励支持我区自然科学领域的战略性、原创性、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探索揭榜挂帅、联合攻关、竞争赛马等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巩固深化金安经济开发区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战略合作。 |
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 |
6.加强产业分工协作 |
落实“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着力加强重点产业跨区域协作。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积极建设六安市软件园,大力推进数字赋能,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高水平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落实“锻长补短”行动计划,提供高品质产品服务,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联合打造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金安经济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推进科创与产业融合发展 |
贯彻落实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打造知名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与中科院在皖机构、皖西学院等高校院所资源合作,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区校、校企合作共建大学分院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巩固发展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作关系,积极争取上海大学、安徽大学在金安创办产业经济研究院,紧紧抓住王祥亮博士团队入驻六安的有利契机,争取全息地球工程技术(安徽)创新中心落户金安。借助跻身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协助市推进G60科创走廊辐射链接六安。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在科创平台、人才、技术等领域全面合作,协同推进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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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挖“三皋”人才资源,扎实推进引才引智计划,集聚优秀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协同市完善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机制,采取柔性引进、项目引进、专项资助引进等方式引进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引进各项政策。积极引育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沪苏浙大院大所和院士来我区设立研发平台和院士工作站。协同市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一体化人才评价标准,逐步实现与沪苏浙人才职称、资格互认。 |
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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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
9.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 |
协同市加大与沪苏浙自贸试验区片区合作,积极创建安徽自贸区六安联动创新区。协同市加强与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联盟城市对接合作,争取更多资本市场资源为我区提供股权融资、路演推介、上市培训等资本市场专业服务。积极参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基地建设,协同市加快建设六安绿色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城市展示中心和海外高端人才招引基地。 |
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金安经济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沪苏浙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和流程,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优化提升“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机制,推深做实“千名干部进万企”活动。严格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惠企政策红利。 |
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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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11.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畅强补”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与危房老旧厂房改造,加大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供高品质生活空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道路、公路、绿地、小区雨洪蓄排能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历史遗存和历史文化保护。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普通商品房供应体系,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支持自住型、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强公租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建立租售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房产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12.共同建设轨道上的长三角 |
协同市推进沿江高铁武汉至合肥段项目建设,加快合六市域(郊)铁路项目建设。 |
区发改委、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共同建设水上长三角 |
协助开展淮河干流航道整治及引江济淮航运二期工程,提升丰乐河航道等级,全面融入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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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持续完善长三角综合交通体系 |
畅通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成金安通用机场。协同市建成沪陕高速合肥至大顾店段、宣商高速六安段。建成S325长集至马头段、G312六安段快速化改造项目、G237金安马头至舒城万佛湖(金舒大道)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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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 |
协同市加快“数字六安”建设,推进城市、交通、能源、水利、医疗、教育等传统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水平。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一批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重大工程。协同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示范区。 |
区经信局、区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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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统筹推进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
规范有序、统筹开发风、光、水、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加快沿淠湾区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协同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防洪体系。 |
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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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
17.加强生态环境共同保护 |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河湖长制、田长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联合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设皖西大别山生态屏障,加快建设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协同市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大别山地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开展大别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治。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中心、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推进环境协同治理 |
深入实施“三大一强”攻坚行动,高标准完成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快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探索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加快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升区域联合监测、应急联动和协同处置能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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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施机制 |
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推深做实“138+N”和“6969”工程,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积极建设生态绿色康养基地。探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 |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林业中心、区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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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 |
20.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
实施碳达峰行动,统筹制定并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促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提升。 |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共享高品质公共服务 |
21.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协同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与沪苏浙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接。协同建设长三角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共享平台,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和门诊费用双向结算。 |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2.共享优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资源 |
依托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加强基础教育合作交流,协同市积极引入沪苏浙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沪苏浙高水平医院合作,推进区域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建设。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协同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长三角异地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完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协同推进实现长三角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协同发展体育产业,共同举办长三角系列体育交流活动。 |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数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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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共享高品质公共服务 |
23.共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
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同,加强跨区域间劳动争议协同处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同推进信用长三角建设,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枢纽作用,加快对接沪苏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探索统一的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等。积极推广“长三角征信链”,推动涉企信用信息跨地域互联互通。 |
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4.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拓展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城市重大风险防控,大力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鼓励引导六安籍人才回乡创业兴业。 |
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数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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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
25.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 |
协同推进建立和完善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推动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管三协同,在农产品冷链物流、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实施区域标准一体化试点。共建长三角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合作交流。加强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推动民营企业规范改制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协同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建长三角产权共同交易市场,推进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及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产权公开交易。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公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
26.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 |
协同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合作,发挥好长三角企业家联盟、开发区联盟、产业链联盟等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智库、产学研联盟等机构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协同建立市场化推进机制,加强社会化专业机构建设,推动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园区合作。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机制和有利于一体化发展的地方政府考核激励机制。 |
区发改委、区招创中心、区财政局、金安经济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九、高水平建设安全长三角 |
27.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 |
协同推进健全长三角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加强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建设,保障煤炭、电力和民生油气可靠供应。协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民政环保等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产品和服务监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区域内安全生产信息共享、险情通报、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促进跨区域救援协同。增强长三角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协同优化和完善六安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
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粮储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8.有效防范社会领域各类风险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建设试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在城市每个社区成立10支专业社会组织队伍,农村社区成立3支专业社会组织任务。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联合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六安市金安区“十四五”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重点工作清单
一、重大政策
1.配合国家制定支持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2.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省际跨界区域协同发展指导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
3.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科创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4.配合国家制定完善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指导意见。(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5.配合国家制定促进长三角居民异地工作生活指导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6.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7.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8.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能源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9.配合省制定推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升发展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10.配合省制定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11.配合省制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
12.配合省制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13.配合省制定安徽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打造“三地一区”行动方案。(配合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二、重大事项
14.配合国家编制实施合肥都市圈“十四五”发展规划。(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15.配合国家开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评估。(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创中心等相关单位)
16.配合国家制定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17.配合国家建立长三角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联合攻关机制。(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
18.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19.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行动计划。(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20.配合国家开展长三角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点。(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工商联)
21.配合国家编制长三角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方案。(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22.配合国家出台长三角各省市加强应急备用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坚强电网保障指导意见。(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23.配合国家优化长三角区域内公路收费站布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
24.配合国家制定出台长三角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方案。(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25.配合国家及时推广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组织召开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合作发展。(配合单位:区商务局)
26.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
27.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城市更新行动计划。(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房产中心)
28.配合国家开展长三角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房产中心)
29.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未来社区”美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房产中心)
30.配合国家制定长三角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林业中心)
31.配合国家研究制定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浙西-浙南山区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方案。(配合单位:区林业中心)
32.配合国家制定支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地质调查总体方案。(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33.配合国家制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34.配合国家制定“中共一大会址-嘉兴南湖红船-淮安周恩来故居-皖西大别山”红色旅游专线建设方案。(配合单位:区文旅局)
35.配合国家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体系。(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统计局)
36.配合国家建设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长三角一体化智慧警务应用中心。(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
37.配合省制定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38.配合省编制实施“十四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升发展规划。(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39.配合省编制实施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40.配合省制定省际产业合作园区评估办法(试行)。(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41.配合省制定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分中心建设方案。(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42.配合省深入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43.配合省出台依托安徽创新馆加快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若干举措。(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44.配合省制定打造长三角生态屏障专题宣传实施方案。(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
45.配合省制定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建设方案。(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局)
46.配合省制定安徽省加强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工作方案。(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重大项目
1.实现新开工:六安-庐江铁路(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工程(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六安水环境提升工程(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长三角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利用能力提升工程、长三角城市更新工程(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加快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升发展工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创中心等相关单位)、金安通用机场(责任单位:金安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六安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建设工程(配合单位:区文旅局)、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省际产业合作园区(配合单位:区发改委)、长三角新型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长三角城市供排水示范项目、绿道连通工程项目(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处)
3.主体工程完工:大别山旅游风景道(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