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3-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0-04-27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4-27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689307
称: 【部门解读】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度金安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的解读
号: 词:

【部门解读】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0年度金安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7 15:40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编制此项工作任务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皖环发[2017]59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六安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40号)

二、任务分解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细分区直单位、相关乡镇的具体任务,确保金安区2020年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三、起草过程

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水生态环境股起草,向区发改委、区畜牧水产中心、区经信委、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征求意见后,经修订完善制定此项工作任务通知。

四、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目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整体好转。

五、工作任务

见文件2020年金安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表。

六、创新举措

任务分解细化,责任明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信息。

2.区直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应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查。

3.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查缺补漏,及时做好总结、建立台账资料和销号工作。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