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金安区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0日
金安区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
建设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2号) 精神,切实提升乡级政务服务能力,认真对照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22〕10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立足现有人员、场所实际,整合站所人员、优化窗口配置、加大经费保障,实现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利化。坚持“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全面推广”方式,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乡级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基础类任务:场所规范工作
1.规范名称标识。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2.划分区域布局。合理划分窗口服务区、等候休息区、自助服务功能区。
3.配置基础设备。包括政务公开自助查询一体机(1台)评价器(每个综合窗口1台)、窗口岗位公示牌、服务指南、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复印机、电话、高拍仪(扫描仪)等设施设备。
4.进行特殊改造。没有无障碍通道的必须进行改造,要配置老花镜、轮椅、助听器、医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通道。
5.公示管理制度。制定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离岗告知、AB岗、好差评等制度,并进行公示。各乡镇(街道)要完善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评价考核等机制。
6.公示事项清单。对照安徽省《为民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推动辖区更多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并将所有事项划分为即办、代办、指导办三类,认真梳理后在大厅内公示。
7.开通寄递服务。各乡镇(街道)主动与邮政快递等企业联系合作,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的免费寄递。
(二)核心类任务:综窗设置工作
1.推进事项进驻。相关区直单位、基层站所通过集中授权、委托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推进更多事项进驻乡级服务中心,重点推进市场监管、司法、公安等部门的便民高频事项下沉。
2.梳理事项清单。以政务服务清单为基础,按照高频、低频、阶段性办理、转报等类别,分类整合,统一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要素,做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3.科学设置综窗。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撤并所有的单设窗口,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合理设置特色窗口,实现“1+3+X”的综窗模式。
①无差别综合窗口。每个乡镇(街道)设1个“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议由服务中心大厅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及办事群众的咨询、引导工作,该同志要熟悉本中心业务,能完成所有进驻事项的收件、受理、办理和反馈等工作。
②分领域综合窗口。每个乡镇(街道)设置3个分领域综合窗口:一是“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主要整合人社、医保、卫健、退役军人、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事项;二是“民生事务类综合窗口”,主要整合民政、残联、应急救灾、公安等部门事项;三是“农村经济类综合窗口”或“城区经济类综合窗口”,主要整合农业农村、林业、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事项。
③特色窗口。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在“无差别综合窗口”或分领域综合窗口,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三)常规类任务
主要是常规工作,包括: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及时认领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定期开展完整性和准确性整改,适时动态更新;规范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引导群众在线办理;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并行服务等。
(四)探索类任务
主要包括:探索基层“一件事”集成服务;探索“安康码”的多渠道应用,探索数据归集共享;鼓励并探索“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窗口在乡镇(街道)延伸。
三、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全面推广”方式,以城区5个街道和城北镇、中店镇为试点,2022年11月10前完成;其他乡镇(街道)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乡镇(街道) 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更是创优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对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问题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场所规范、综窗设置等重点任务具体抓,要明确1名业务骨干担任服务中心大厅负责人,抓具体工作落实。
(二)固定窗口人员。一是定人定责定岗。各窗口尤其是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专职专岗,原则上不参与乡镇(街道)其他工作分工。二是严格执行AB岗。正常工作时间内,各窗口不得缺岗,严格执行AB岗制度,尤其是三个分领域综合窗口,坚决杜绝“事等人”现象。三是落实待遇保障。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窗口人员相关待遇。
(三)加强培训指导。区数管局要针对本次提升行动,以规范场所建设、综合窗口设置为重点,开展专项培训,组织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司法等涉及部门开展综合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动态更新事项清单,掌握办事指南标准规范,全程进行跟踪指导。
(四)强化督导考核。区数管局对照时间节点,以“四不两直”形式深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督导检查,对结果及时通报。强化结果运用,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区政府目标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