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金安区妇联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和《六安市金安区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六安市金安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六安市金安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大领域的发展目标与策略措施,从儿童健康、教育、福利、环境、安全和法律保护六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打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推出了一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
为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启新阶段美丽建设新征程,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我区妇女事业再上新台阶,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文件要求,“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国家纲要以及上一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区妇儿工委办牵头起草了《六安市金安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六安市金安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要求。
二是贯彻落实《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精神。
三是贯彻落实《六安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六安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精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汇聚民智民意,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我区妇女事业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科学编制《金安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金安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以下简称新“两规”),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我区妇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上轮两规实施经验,区妇儿工委办起草了六安市金安区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7月,对照市颁布的新两纲内容进一步修改;9月29日,在区妇联公众号《金安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10月21日,通过OA面向区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多次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12月12日,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张克梅主持召开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征求意见会,后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和现场讨论意见对新规划进行修改;12月13日,面向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征求第二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12月15日,提交区司法局合法性审定意见,并根据区司法局合法性审定意见,进一步细化内容,形成送审稿。 最终,在征求了区各有关单位部分市场主体意见,经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
四、工作目标
妇女发展纲要的工作目标是: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持续改善。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儿童发展纲要的工作目标是: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主要内容
新两规共五大部分,分别是:“序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妇女发展规划分为:“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个领域,设置了74项主要目标和74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分为:“儿童与健康”七个领域,设置了71项主要目标和71项策略措施,措施与目标一一对应进行表述,增强可操作性。
(一)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新两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妇女发展规划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儿童发展规划突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
(二)优先发展领域。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立了8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为新增发展领域。
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立了7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为新增发展领域。
(三)回应热点问题。在新两规中提出了“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等多条目标和相应的举措,涵盖了与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和生活环境、安全等多个方面。
六、创新举措
新“两规”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进一步强调了家庭家教家风对妇女儿童的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是强化规划责任落实。加强统筹,系统推进,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级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重点关注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的痛点、政策支持上的盲点,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建立中期指标调整机制,对偏离发展预期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健全表彰制度,对实施规划的先进集体、个人按照规定进行表彰。
四是严格保障经费投入。区级政府将组织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标准,资金安排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实现妇女儿童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妇女儿童儿童事业。
五是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区级党校培训课程,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强化行政职能,为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六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优势,通过宣传鼓励引导妇女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七是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判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八是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统计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作为中期和终期评估依据。
九是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并适时调整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妇女儿童发展统计指标,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区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支持建立区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妇女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十是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第三方评估模式。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十一是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报告、反馈和发布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解读新“两规”,扎实有效开展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政策解读联系人:曾舒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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