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4-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2-04-03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4-03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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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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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3 10:34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202242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安区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试行办法》(金政秘[2022]3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根据区“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到包河区拜师学艺,对《金安区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原办法共计6条13项,包括高企奖补、企业研发投入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孵化平台奖补、中介机构激励、附则。修订后共计7条14项,包括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加强中介机构绩效评比、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修订《试行办法》,是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全区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修订的5项内容,有的参照了《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的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新增的2项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安科技局草拟了《金安区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向企业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又通过常务会议审批流程,在协同办公系统向4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司法局征求司法审查意见后,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培育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计划,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信息库,精准帮扶,全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企业集群加强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力度,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科技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攻关、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扶持,支持企业发挥好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再上新台阶积极组织我区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促成科研院所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区落地、开花、结果。

五、主要任务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加强中介机构绩效评比

六、创新举措

1、将原办法中“服务金安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当年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5户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中介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服务金安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当年辅导企业成功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中介机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修订为“根据金安区高企认定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备案标准,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库,每年对入库机构高企培育认定业绩进行评比,完成当年预期指标且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改进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绩效评比机制,将以往的平均分配变为竞争激励

2、新增“对进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其中规上企业或利润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入库企业另外给予2万元奖励。”、“区内企业发布的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被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的,给予1万元补助,获省“揭榜挂帅”专项立项的,按照省市要求配套资助资金。”两项内容,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

七、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区其他奖补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办法涉及奖补事项申请资料、流程等由区科技局牵头办理,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

下一步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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