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金安区“助企招工、助企招才”行动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助企招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六人社秘〔2023〕156号)和《“助企招才”行动实施方案》(六人社秘〔2023〕159号)两份文件。金安区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与就业扩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决定在全区开展“助企招工、助企招才”行动,一方面推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吸引人才在我区就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党建引领鸿雁回归”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快实现我区更加充分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实施方案”,先后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团区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金安管理部、金开区、乡镇街专题研讨,根据研讨意见将原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助力企业招揽人才,最大程度帮助劳动者、各类人才实现充分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主要内容
1.按月更新企业用工需求库。
2.定期征集工业企业对高层次人才、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需求,建立企业人才需求库。
3.乡镇街按季形成“季度就业需求清单”,持续开展“送工进企”活动。每年11月底之前形成本辖区“年度就业需求库”,区人社局汇总。
4.乡镇街负责形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清单”;区教育局形成“临近毕业高校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区退役军人局形成“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清单”;区残联形成“残疾人就业需求清单”;区乡村振兴局形成“脱贫劳动者和监测对象劳动者就业需求清单”。
5.春节前后集中开展“点对点”精准送工。
6.利用“线下+线上”方式常态化开展“招工引才”
7.对企业通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学历人才、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和普工类人才,根据相关政策对企业进行奖补。
8.有效使用市级人才供给库为我区企业招才提供专业化、高效化、便捷化服务,提高人才供需匹配精准度,为人才求职和企业招聘搭建信息交互平台。
9.引导和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等新型学徒培养;开展校企双选、组织顶岗实习等举措,促进院校毕业生在我区企业实习和就业。
10.兑现招工送工补助。证明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普通工人、技能人才,给予送工主体一次性600、900元/人补贴。
11.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按新增职工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执行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创新举措
对企业通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学历人才、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和普工类人才,根据相关政策对企业进行奖补;将技工类院校毕业生纳入补助范围,享受招工送工补助。
七、保障措施
一是将解决企业用工及人才需求纳入效能点评和年度考核。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三是涉及的政策资金支出,有专项资金拨付的,由专项资金保障;无专项资金拨付的,由区本级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