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金安区水利局中级工程师王秀亭解读《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行动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关于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题调度会的部署等要求。2023年5月9日上午,省级总河长第七次会议在合肥召开,省委书记、省级总河长韩俊出席会议并讲话,韩俊强调要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工作;7月22日,《全省水利工程调度暨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布置会议》视频会在各县区分会场召开,会议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开展农村供水工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群众从“喝上水”到“喝好水”的用水需求不断增加,对标24小时稳定供水目标,全区仍然还有少数农村供水人口尚未达到,还存在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等薄弱环节。通过《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拿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
三、起草过程
7月22日《全省水利工程调度暨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布置会议》视频会在各县区分会场召开后,金安区水利局积极主动立即启动该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方案起草后,由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组织人员会商讨论。为广泛征求意见,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发至全区18个乡镇街(望城街道)和5个区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自规局、区乡村振兴局)进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副区长戚成功审阅。
四、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完善,优化供水分区,提升解决全区用水高峰期时水量水压不足导致不能稳定供水的问题,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到2025年底,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强化管理,实现全区供水工程统一国有化运营管理,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一阶段:7月27日~31日,各乡镇在其境内组织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拉网式大排查,区水利局组织对区内各水厂开展问题排查。8月份,金安区水利局根据乡镇上报排查内容再次逐村逐组开展复核,并制定《金安区农村供水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将该方案通过OA系统发至全区18个乡镇街(望城街道)和5个区直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自规局、区乡村振兴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研究。
第二阶段为2025年12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1.排查及立行立改。7月31日前,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能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解决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通过简易工程措施解决的问题,原则上整改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底。
2.实施提升行动。编制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水利厅。10月底前召开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进会,推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24小时供水。
3.落实整改销号。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销号,报市级统一汇总后向省水利厅报备。
五、主要内容
1、饮水安全方面。排查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的供水工程和供水对象。
2、24小时供水方面。供水工程是否存在不能24小时供水,或者供水工程能24小时供水但部分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
3、毒设备未配备或不能正常工作等问题;分散供水工程是否存在“水大则浑”等问题。
4、服务方面。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排查工程运行维护是否到位,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投诉渠道是否畅通,供水服务是否及时,服务效果群众是否满意等;分散供水工程重点摸排村民自管和村镇统管情况。
5、其他方面。结合农村供水投诉,排查以上未包括的其他问题。
六、创新举措
1、抢抓时间。7月22日《全省水利工程调度暨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布置会议》视频会在各县区分会场召开后,金安区水利局积极主动立即启动该项工作。
2、另外增加排查内容。要求问题排查时增加群众用水高峰期等水量水压不足等内容,充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区水利局要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水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2、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